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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耽美女生 >三夜谈之未亡症 > 第53页

第5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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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转过身去,罩好面纱,声音平静如初,“我自己。”

在退婚之后,每一夜,每一年,鲜血的温度温热如唇吻,那么柔软,那么安详。

他只亲吻过我的额头,他说我像一只蝴蝶。我记得呢。

他不要我,与我擦身而过,这是他以为的善意与温柔。但我也有我的选择。我不想让别人的痕迹覆盖这赞美,这与他无关,只是我想要这样。

仅此而已。

“走吧,元庆恒。”她说。

你不会再和他说话,而我,永远不会给他看见这个。

第19章19

19

托伊莎贝拉·穆尼阔斯的福,我之后的十年过得其实不算太乏善可陈。离开卡利亚里后的第一件事,我改了个名字,当然。在不需要护照的年代,你想叫什么都可以,虽然创意也没有太多。那十年里我是塞萨尔……塞萨尔·特隆西亚。

这名字后来跟了我五百年。

彼时的大陆,活下去固然并非易事,但想要得过且过却不算太难。身手、口才和手艺,只要有一样拿得出手,也就足够换来面包和酒,何况我还会点别的,譬如阅读与书写,一口幼年时跟奥尔加在互损中练出的熟练拉丁语足够唬人。相信我,我会一百多种文质彬彬骂人的方式,虽然很难学以致用。

刚到卡斯提尔,我就认识了一个很会写诗的大叔(后来我才知道他最拿手的是挽歌),跟他喝了一整夜酒,第二天我们各自抱着头痛欲裂的脑袋在酒馆的干草铺上醒来,就成了莫逆之交。我二十岁,他三十五,此前他刚赢过一场战役,自己还是个贵族,那场战役在卡拉特拉瓦,女王对比列纳侯爵。

我问豪尔赫·曼里克大叔,你们卡斯提尔王国几时有了个女王?他解释了一堆。我听完顿觉哪里都不好混,卡斯提尔皇家的继承案也一样乱如牛毛。但与此同时意识到两件事:第一,那姑娘才大我四岁。第二,她的名字也叫伊莎贝拉。

和穆芳白一样名字的女人,是吗?

我想着,然后开口,“她喜欢白色吗?”

曼里克揉着抬头纹看我,一脸莫名其妙,“女王陛下禀性高贵素雅,一贯白衣如雪……”

行了行了,我知道了。希望你不要用这种口气写挽歌。

我当机立断,跟着可爱的老曼里克加入军队,起先在他麾下,做他亲随,老曼对我很是满意(因为一言不合就会揍人),我则热衷骂他的诗不知所云,他被骂得来气又无法反驳(毕竟我的确读过点书),隔年灵感大发,给他老爹堂·罗德里戈写了一首《悼亡父》。诗写得太好,好到令人生气。虽然我并没有一个毅然一生又平静死去的父亲。

“一世功名入泪河,生而为人战即可”,我拍大腿说写得好,老曼醉醺醺说那当然,老子真情实感!人生短暂,荣耀永存!我撇撇嘴说,那你到底觉得功名利禄有用没用?有用的话,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种种般般皆是虚名。没用的话,我们这样为了那位“白衣女王”伊莎贝拉一世——话说这女人是真的有胆,她是自立为王的——一再卖命,又是为了什么呢?

老曼张口结舌不能答。

我说:“算了,写你的诗吧,你爹会感激你的。”一不留神或者千古留名呢。但丁拿一口佛罗伦萨土语写了《神曲》,从此文艺复兴,土话成了时髦。人人都学他说话,人人都知道他有个小女朋友叫比亚特丽斯。

老曼嘿嘿笑,说若是有那一天,定要请我喝顿大的,大家醉死当涂,不醉不休。我说倒也不必,大家拼来拼去,就算不淹在美人的泪河里,也没必要死在酒桶里。

笑话说完,提刀上阵,大家积极替王座上那女人打江山,我对此无甚兴趣,但军旅生涯令我内心平静,简单粗暴的砍杀,惊恐紧缩和死亡放大的瞳孔,擦干刀锋后的争功夺利勾心斗角……算计、倾轧、侮辱、抗争,这一切发生得愈直截了当,于我而言愈简单安心。初来时曾经有人想趁着睡觉时砍断我的手,为的只是那条磨损蒙尘的黄金蛇骨链,然后被我切掉了两只耳朵。

切完继续睡。

卡利亚里岛上的日子凶险得过于暧昧拖沓,卡斯提尔的王权之战才是真正的斗兽场。我几乎忍不住想要向祖父发出邀请:您倒是来瞧瞧,这才叫争权夺势,动辄倾城倾国。相比之下,阿雅克肖郡里过家家的继承权游戏是不是太幼稚了些?

鲜卑三姓,改姓赫列诺斯的贺家不问外事,亦鲜有政治人才,大多数人的身手仅限于自保,比普通人高些有限,只管在钻研医术药学的同时偶尔向我家要个女儿做妻子,或者把女儿嫁给我家;改姓穆尼阔斯的穆家态度相仿,但巫术与魔法的细长爪子总忍不住长长地伸过来……鲜卑三姓抱团取暖,从一百五十年前到如今,从伊儿汗国到卡利亚里,胃口越变越大,胆子越来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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