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九十七章 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汪振海与吴中此去东北结果如何,咱先暂且不表。咱先来说说宣德五年,朱瞻基不得不解决的另外一件难事儿。这事儿说白了,那就是交趾事件的后遗症开始显现了。
宣德三年(公元1428年),明廷宣布废除交趾承宣布政使司,让安南立国,随后黎利杀陈暠自立为帝。这个事件迅速在南洋诸国及大明西南各土司政权中持续发酵。
起初,还只是有部分先前年年来大明朝贡的南洋诸国,不再派使节入大明了。到了宣德五年,明朝的使节过去,别人都是爱理不理的了。甚至在一些西南的土司管辖地带,明廷与边军的往来信函、物资还偶尔发生被扣留的事件。
面对这种被狠狠打脸的窘境,明宣宗朱瞻基岂能忍受?
朱瞻基开始与群臣商议,如何改变这种被动的局面。群臣讨论来、讨论去,觉得最经济实惠的办法,那就是派船队再下一次大西洋,去南洋诸岛国宣誓主权。
为什么说耗资巨大的下西洋行动,反而成了当时最经济实惠的办法呢?
如果派军队去征服西南那些曾经扣留明廷信函、物资的土司,那就是大军得翻山越岭,克服各种不利因素。这要打胜了,还好说;万一因为不熟悉地形、粮草物资难以为继等原因,战败了,那明廷将更加被动。
另外,即使成功攻下这些土司管理的地盘儿,明廷也没办法在那些少数民族聚居地进行良好的管理。毕竟在那些山高路险、生产落后、语言不通的部落中,还是由愿意臣服于大明的当地部落首领去管理,才是最合算的。
相较而言,派船队去南洋诸国游历一番,不用调集大量军队、不用征集大量粮草、不用承担战败带来的严重后果,怎么看,都是最合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