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三十三章 辩论(续)
到了汉末三国时,有经学大师王肃收集并撰写的《孔子家语》十卷本,数百年来,多有学者认为此书为伪作,但同样有许多人认为此书是王肃根据残缺正本编著而成。
宇文温所看文章的作者,就是以王肃版《孔子家语》所载“曾参耘瓜”故事,作为文章的论据。
反对者除非把王肃版《孔子家语》的真实性给否了,否则就无法绕过孔子“所说”的“杀天子之民,其罪奚若”这段话。
就算有人用所谓人伦纲常把父杀子的罪行洗白,但也绕不过死者为天子之民的另一个身份。
宇文温的“爪牙们”,如今以各种身份参与大辩论,为了给新律法条款辩护,采取了统一的策略,就是死咬“天子之民”这一点,以不变应万变。
父母、尊长杀卑幼(儿孙辈),无论别人怎么强调礼、人伦、亲情以及动机,一句话驳回去:可是他(她)杀了天子之民,必须受到惩罚!!
嫡兄弟伤害庶兄弟,致残、致死,宗子伤害族人,致残、致死,无论有什么隐情(经济纠纷、语言冲突、家族利益),同样一句话驳回去:
他弄死(弄残)了天子之民,必须受到惩罚!
夫杀妻(尊杀卑),甚至夫杀妾,同样可以套用这句话。
天子之民,每年都要缴纳租庸调,每丁每年缴纳粮食二斛(平均),丝或棉或麻若干,还要服劳役、兵役,现在人没了,国家损失的租庸调,怎么说?
你们不是成日里把“三纲”放在嘴边么?
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这三纲之中,难道不是君为臣纲排在首位么?
就算父杀子可以无罪,但杀天子之民就是有罪,其罪可不是轻飘飘一句人伦就能化解,该坐牢坐牢,该流放流放。
这样的策略,目前来看效果不错,面对各路有识之士的“人伦纲常”武器,宇文温的“爪牙们”只要祭出“天子之民”这个法宝,就能有效化解对方的“进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