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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玲姐也不知道?”陶树紧着问。
剑兰还是摇头,“玲玲从来没和我妈联系过,只是来我家的时候偶尔见面。”
“阿姨还有多久下班?”陶树抬头盯着墙上的挂钟。
“她说今天会晚……七点,最多七点半。”剑兰也顺着陶树的目光去看挂钟。
指针无情快走,时间一分一秒地流逝,现在已经是六点四十分了。
“也就是说,我们还有最多不到一个小时,能拿回手机,通知阿姨,”陶树咬着呀,“你前夫有什么特征?今天穿的什么衣服?”
“他……他今天穿着一件黑皮衣,是谈恋爱的时候我买的,领子边上应该有一个烟头烫出来的洞,裤子是牛仔裤,脚上……脚上应该是人字拖,他跑不快,我才甩掉他的,头发有点儿长,盖眼睛了,”剑兰开始事无巨细的回忆,“他应该比你高一点,大概高一个头顶,左眼下面有一颗挺明显的痣,很瘦。”
陶树飞快地在脑海中勾勒出一个瘦削阴沉的男人形象,穿着脏兮兮的人字拖牛仔裤和破烂的皮衣,头发长了也没打理。
陶树抓起鞋柜上的钥匙,剑兰茫然地跟着他,“你不去,”陶树坚决地拦住了剑兰,“他不认识我,只有我去拿你的手机,他才不会认出来,你就在这屋里呆着,别出大动静,也千万别出门,谁来敲门都别开,我和玲玲都有钥匙,”陶树把手机放在剑兰手上,嘱咐着,“拿着我的手机,有事联系玲玲,如果想起阿姨的电话了,别管对不对,先打过去试试。”
剑兰此时对陶树言听计从,感激地点点头,“小飞,我真的谢谢你,你千万注意安全。”
陶树冲她笑了笑,推门出去,反手又将门严严实实地关上了。
作者有话说:
逐渐紧张起来了!
第二十二章墨菲定律
傍晚的夕阳将眼里所有的事物都绕上了红彤彤的光边,城市边缘的棚户区结束了白日工作的繁忙,又拉开混乱热闹夜生活的帷幕,陶树朝着西边走,什么东西在他看来都是逆光的,内容模糊难辨,视网膜上只有像山一样稳坐不动的楼影,鬼魅一样晃动的人影和车影,晕眩迷幻的红光鲜艳得不真实。
陶树最讨厌这样血红的夕阳,在小学课本上第一次读到萧红在《呼兰河传》里写的火烧云,他丝毫都没有体会到老师口中的壮丽,强烈的画面感将他带到那个午后,也是这样红得滴血的夕阳里,妈妈的脚在空中摇晃,拉出鬼魅一般的阴影,他拿着课本发抖,四年级的男孩,坐在课桌椅上失禁了,带着刺鼻气味的水滴一滴滴顺着裤腿滴在地上,积攒成一滩水渍。
陶树顾不上心里强烈的不安,走得越来越快,他从周边的一个个人身上找寻着那个男人的特征,看得眼睛酸涩不已。
终于,在穿过胡同,转向灯红后面的拐弯处,陶树看到了那个男人。
陶树几乎是一眼就认出了那是剑兰的前夫,他蹲在地上,两只胳膊向外支着,时不时在地上划拉,拔起水泥裂开的缝隙里长出来的草,又扔在一旁,嘴里叼着一根快要燃尽的烟,烟灰弯曲着好长一截,也没有掉下去,那男人带着红血丝的眼睛透过遮挡视线的头发,恶狠狠地盯着路上来来往往的每一个人,那样子,是蹲在这里好久都没有动过了,让陶树想起猎食的恶狼,静静蓄势待发地藏着獠牙利爪,阴狠地蹲守目标,随时会暴起伤人。
男人的目光很快落在了陶树身上,大约陶树的瞬间怔忡吸引了他的注意,他缓慢伸手从嘴里拿下了烟蒂,鼻孔喷出两条烟柱,似发怒的兽。
陶树提醒自己,这个男人并不认识他,他只要自然地走过去,最多被拉住问一两句话。
陶树按着脚步控制节奏,尽量表现得像是普通路过的样子,怕走得太慢,也怕走得太快,就在和男人错身而过的时候,蹲在地上的男人站了起来,将烟头反手按在身后的墙上划拉出好几道黑印子,交替着甩动蹲麻的两条细长的蚂蚱腿。
“哎!”男人在身后喊了一句。
陶树假装没听见,就算听见了也当不是在叫自己。
“哎!”男人提高声音又叫,“哥们儿等等,问你个事儿!”
陶树避不过去了,此时周围人不多,自己如果不回头,那就真的有点儿可疑了,他一脸迷惑地转过头去,手指了指自己的脸,“你叫我?”
“对,叫你,”男人走上前两步,两只眼睛毫不掩饰地打量,“哥们儿,你住附近?在附近上班?”
陶树面色警惕起来,“管你什么事儿啊?你干什么的呀?”语气不耐烦又吊儿郎当,陶树心里暗暗鼓励自己,对,就这样,装得非常像个小混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