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天气日渐转凉,最近的食客和投宿的住客都不多,饶是如此,春阳也依旧忙到申初才停歇。
大堂清闲下来,无事可做的伙计们都倚着门,靠着扶梯打盹儿,周遭满是午后昏昏欲睡的气息。
客栈外是一圈半旧的青墙,在淮城潮湿的风雨下遍生苔藓,很是斑驳,墙上还挂着一张皱巴巴的通缉令,画了个五官模糊的人脸,也不知贴了多长时间。
“诶,掌柜!”
常明趴在柜台后正犯困,蓦地被一个大嗓门震醒。
来者膘肥体壮,不畏寒冽地穿着单薄的苎麻布衫,肩头拎两只锦鸡,酒气熏天,许是叫了她好几声,话语隐有不耐。
看模样,像个以打猎为生的……酒鬼?
常明即刻端起生意人的和气:“客人有何吩咐?”
壮汉扬着下巴拿鼻孔看她:“你们这里能喝夜酒不能?”
寻常人想彻夜饮酒,却又不愿付钱留宿的,通常会在大堂里将就一晚,不必管吃喝,天一亮便走,权当找个有瓦遮头的地方避避冷风,这倒并非什么稀罕事。
但不是所有客栈都愿意收留的。
她听罢弯起眼角,回答得很委婉:
“小店子时打烊。”
言外之意就是过了子时得走人。
对方低低啧了声,似乎感到不满,可对上常明的视线,又像是很难拒绝这样的笑脸,只碎碎念地别过头,进门寻了张空桌落座,嚷道:
“小二!上酒!”
跑堂给他一嗓子喊醒,抹着嘴角的口水。
“来了——”
余下的伙计陆续松活筋骨从墙角里起身。
常明也拍拍面颊重新打起精神,目光往门外投去时,这才发现天色变暗了。
灰沉沉的,铺着厚重的乌云。
自己不过小憩片刻,居然已快到傍晚。
苍穹晦暝得仿佛行将有雨雪,然而又久不见落下,那份阴霾压得人透不过气来。
越是这样的气候就越少有人投宿,因为远处八成大雨滂沱,旅者多被困在半途,城镇中的客栈反而惨淡。
大约到酉时三刻店里才等来下一位客人。
是对中年夫妇,官话说得不利落,带着点地方口音,应该是南宁一带过来的。
两人要了间普通客房,搁下行囊后,便下楼在大堂用饭。
或许因天气欠佳,晚间的春阳客栈分明不及白日热闹,桌子稀稀拉拉地坐着几个食客,不是独自一人,便是对坐成双,大家只顾吃眼前羹汤,极少交谈,连七八岁的孩童进门都不吵不折腾,安静极了。
安静得,甚至有些诡异。
院外妖风阵阵,将黑未黑的淮城街上还没点多少灯,唯有树影和门前的红灯笼嘎吱摇曳,氛围无端透出几丝邪性来。
“哎呀!”
窸窸窣窣的碗盘碰撞声里骤然发出一阵突兀的惊呼。
周遭的客人都被这动静吸引住,纷纷回头。
只见那桌的男孩不知吃了什么不对付的东西,竟弯腰吐了一地。
他母亲在旁替他抚后背,并叫道:“小二,小二!”
常明立刻神色凝重地站起来。
饭食营生的客店出现这种事算是极大的失误了,若处理不好后果不敢想象。
甘橘手脚最快,旁人尚在探头,她脚步已经开动,三两下窜到妇人跟前询问情况,“这位夫人怎么了,可是孩子有什么吃食上的忌讳呀?”
“穿过对面的巷子便是医馆,我现在就去找大夫来。”
甘橘刚欲转身就被她叫住。
“诶,不必——不要紧的。”
女子一身单薄的绯衣,也就二十出头,给那男童拍了几下后颈,解释说,“是这孩子吃得太急,噎住了。可否劳驾姑娘拿些清水和巾子,我给他擦擦。”
听见只是噎到,常明悬着的心总算悠悠放下。
好歹不是食材的问题。
她随即吩咐:“阿元,让宋大厨切一盘新鲜的香瓜;甘橘,再多备一壶清茶给她们。”
言罢,朝那女子体谅地笑笑,“刚吐过,要多喝点水比较好,瓜果算是我请二位的,压压惊。”
对方实没料到能有此优待,顿时感激不尽,“谢谢,谢谢掌柜,真是……给大家添麻烦了。”
食客们瞧了会儿热闹,得知虚惊一场后又各自埋首回碗里,该吃吃该喝喝,无甚兴趣。
而嗜酒的猎户恰好坐在邻桌,被地上的呕吐物恶心得不行,偏脾气还不小,骂骂咧咧地抄起碗。
“脏死了,让不让人好好吃顿饭啊,自己的崽子也不知道拴好。伙计!伙计!我要换张桌。”
妇人自知理亏,没得又赔了许多不是。
猎户狠狠啧嘴,“晦气。”
倒是前面的俩夫妻递来一方手帕,关切道:“瞧瞧孩子吐干净没有,可别又呛着,你一个人照看他也是不易,总有顾不上的时候。”
如此单身在外的媳妇若非是死了丈夫守寡,就是有什么难处带着儿子投奔亲戚的,女人家赶路难免多有不便。
“多谢这位姐姐……”
“没事,没事。帕子不必还了,不是什么值钱之物,娃娃无碍就好。”
猎户端着酒碗扫视周遭,别的几张桌都坐了人,他犹豫片刻,许是想挑个好欺负的,指着斜里的一个文弱书生吩咐店伙,“我跟那小哥拼个桌,给我把酒菜端来。”
“是,客官您稍候。”
常明知道自己手脚不麻利,就不去碍事了,但依然谨慎地盯着伙计们收拾残局。
开客栈就是这点儿不好,每日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鱼龙混杂,一个不小心,不是年轻气盛的大侠们大打出手,就是不怀好意的地痞流氓调戏良家女子。
实在是个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方。
她得时刻留心,将闹事的苗头扼杀在萌芽之中。
就在阿元同甘橘打扫桌底下的秽物时,大门口迎客的红绸缎子忽然被谁轻轻掀起。
那绸花挂在高约一丈的匾额两侧,寻常人抬起手臂也未必能够到。
常明正注意着大堂里的情况,冷不防头顶落下一道黑影。
她不自觉地昂首。
入目是一大把虬髯。
而凭她的身高,居然……只能看见对方的鼻峰。
这位来客之高大,几乎到了鹤立鸡群的程度,竟比先前那位肌肉粗结的猎户还要雄壮伟岸。
两相比较,常明娇小得简直像只鸡崽儿。
“客……”
她一个字未及道出,对方已率先发话:“小姑娘,店里有老母鸡没有?烧鸡能做吗?”
常明:“呃……嗯,能的。”
“好。”他径自往里走,“上一盘烧鸡,要整只。”
伙计们倒是尽职,立刻朝后厨喊:“烧鸡一只装盘!”
此人进来后,大堂内几乎所有食客的目光皆有意无意地落在了他身上。
气氛无端凝固。
而男人自己却不在意,他约莫四十岁上下,站在原地略作打量,接着走向那张被猎户嫌弃过的空桌。
当他坐下的瞬间,每个人都瞧见了这男子包袱上挂着的东西——他把它放到了桌边——是用灰布裹着的,某种长条形之物。
“那是……刀吗,这么大?江湖人啊?”
妻子掩着嘴小声问自己丈夫,男人很快皱眉责备她:“嘘,莫打听别人的事,在外头混的,咱们可惹不起。”
“哦……”
像是被“江湖人”三个字吓到,一旁的书生禁不住打了个哆嗦,手中的汤匙应声而落,竟滚到了后桌去。
斜后方正是那绯衣妇人的位置,见离得近,顺手便捡了递还给他。
所幸没摔坏,哪怕不值几个钱,也总是要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