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说来你们可能不信 我梦到了一个案发现
不仅是曾经同框合作过的明星,就连早就退圈的前明星,也逃不过他们的拉踩。
其中他们最爱拉踩的,就是涂靡。
因为涂靡长得太漂亮了。
焦泉客被称为娱乐圈白月光,而娱乐圈公认的朱砂痣,是涂靡。
红色,终究是比白色更艳丽些的。
涂靡这几年既不唱歌也不演戏,只是偶尔出来艳压一下娱乐圈。
这些人从他的脸上找不出能黑的地方,就只能从其他地方找补回来。
比如祝玉这里。
祝玉在追涂靡时,已经是圈内出名了。
爬墙到焦泉客家时,更是引起了轰动。
谁都没想到,当初爱得死去活来的粉丝,如今爬墙爬得这么决绝、彻底、不留情面。
祝玉:明星都退圈了粉丝还不爬墙,是要留下来给他上香吗?
因为他这一爬,焦泉客的不理智粉在攻击涂靡时多了个武器:你以为你家很厉害吗?你家真爱粉爬到我家来了略略略。
兰青青作为涂靡的继女,平时偶尔也在关注他在互联网上的形象。
看到这种攻击时,比起生气,更多的是无奈和好笑。
这种人,和事业粉祝玉还不一样。
他们喜欢的根本就不是焦泉客本人,而是“娱乐圈第一”的那个名头。
否则,他们就不会在焦泉客一次又一次地在公开场合替他们向被辱骂的明星道歉后,还死性不改地继续人身攻击。
别看他们花着真金白银捧着焦泉客,一旦对方失去那个“第一”的称号,他们就会立刻头也不回地离开,投向下一个“第一”的怀抱。
摊上这么一群人,焦泉客也怪倒霉的。
听到涂靡问他爬墙了吗,祝玉“哼”了一声,点点头:“你都退圈了,还不许我爬墙吗?”
他恨铁不成钢地看着涂靡。
要是你坚持留在娱乐圈发展,我一千年都不带爬墙的!
涂靡自知理亏,尴尬地笑了笑,转移了话题。
“我听说你爬到焦泉客的墙头了。”
他神神秘秘地:“你知不知道焦泉客他是……”
“停停停停停停停!”
祝玉立刻严肃地打断:“我是事业粉,我只关心他的事业。”
其他的一切事情,他都不关心。
粉丝,就是要离艺人的作品近一点,离艺人的生活远一点!
有一次焦泉客白天的时候参观海市博物馆,平时知道他在追星的同事疯狂给他打电话要他赶来看真人,他都淡定地拒绝了,继续逛公园。
开玩笑,他可是城隍诶,要是真想见到焦泉客的真人,他早就找上焦泉客的门了。
没找,就是不想见。
粉丝和偶像的距离,还是远一点为好。
“好吧,你不关心,我就不说了。”
涂靡耸了耸肩,转头招呼兰青青:“青青,我送你回家。”
现在正是黎明前最黑的一段黑夜,祝玉带走了朱三娘,其他人也都该回家了。
临走前,朱三娘召集了自己洞内的孩儿,和她们声泪俱下地作别,说洞主我啊,要去坐牢了。
你们以后,在人间无依无靠的,可不能再作奸犯科,要遵纪守法,好好做妖。
因为她是制毒贩毒的主犯,洞中其他的蜘蛛精,既没有用毒液制药的本领,也没有高深莫测的修为,充其量,是一群被利用的工具蛛。
所以祝玉将其他蜘蛛精们批评教育一番,叫她们以后安分守己,好好修炼,不要作恶,就将她们放归山林了。
遣走所有蜘蛛精后,凤君伸出手来,大红的凤凰灵火从指尖逸出,以燎原之势,舔舐上阴冷潮湿的蜘蛛洞穴,瞬息之间将其吞没。
兰青青隔着凤君的衣服,握住他曾经赠予自己的,那支凤凰羽毛。
凡人看不见的视野里,美丽高傲的凤凰,盘旋在火海之上,向天地间的一切生灵展示自己优美的身姿和绚丽的翎羽。
火海之中,“功名利禄,情仇义气”八部毒药被燃烧殆尽,幻想搭建的堡垒轰然倒塌,显出那碎石堆的本相。
跃动的光辉照耀之下,凤君转头问祝玉:“你为什么不再做城隍了?”
他尚在天庭时,就对祝玉这个人界城隍十分满意。
那时的祝玉,兢兢业业,即使明知升迁无望,也不曾对工作有过一丝一毫的敷衍。
在普遍盛行“无为而治”的人间地仙群体里,他独树一帜。
祝玉挠挠头。
为什么不做城隍了……理由有很多。
人间时移事易,已经不需要城隍爷了;城隍庙被改建成博物馆,他没有办公场地了;管天庭人事部的神仙离职了,他找不到对接的上司,陷入了职业生涯的迷茫期……
但是想想,他唯一能够给出的答案是——
“因为太难了吧。”
他说。
人间的确不像过去那样需要城隍,但现代的都市里,毕竟还存在着一些需要管束的妖鬼。
只是他们的数量太少了,少到一想到自己的职业是围绕着他们而发展的,就觉得前途无望。
这种前途,不是“能否升迁”的前途,而是自己这个职业是否真的被需要、是否真的有意义的前途。
城隍庙固然已经改造成了博物馆,但他是博物馆的夜班保安,天一黑,整个博物馆就是他的主场。
只是太难了,要在半天的时间里完成城隍的所有工作,还要将博物馆维持原样,实在是太难了。
还有,那位神仙的堕凡,也让他觉得,现在的三界,是否已经不需要他这样的城隍了。
否则,怎么连这个唯一肯定自己、唯一看重自己的神仙,都堕落成了妖怪呢?
在重重阻碍下,在重重否定下,在失去了能够依赖的所有希望的现在,他选择了放弃。
祝玉不做城隍了。
当个普普通通的保安,闲时追追星,看看电影,听听歌,在黑夜里守着老地方、老朋友,就很好。
“兰律师说得对,”凤君定定地看着他:“无论是神仙,凡人,抑或是妖怪,我们都会有欲望。”
“有些欲望,是永远求而不得的,我们应该及时放弃。”
“可有些欲望,虽然遥远,虽然飘渺,但我们却不应该放弃追逐的脚步,因为那彼岸是闪闪发光的希望。”
“你是想要继续做城隍的吧?”
“因为我记得,你生前是一处贫苦地方的县令,为了境内的百姓能够安居乐业,忙于公务,死在了任上。百姓自发给你修庙,让你受香火,所以你才能成仙。”
“你当凡人时,为了做些造福百姓的实事,不惜以身殉职。怎么成了神仙后,反倒退缩了?”
祝玉愣怔。
是啊……
他生前,就是一个三榜同进士出身的小官,熬了许多年资历,才熬成一个偏远州县的县令。
说来也是讽刺,他做凡人时是同进士,升官升得不如两榜进士快。
当了神仙,又是受香火成仙的,也不如人家正经修炼的神仙天花板高。
但无论是当县令时,还是从前当城隍时,他都坚持下来了,因为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
他要造福一方百姓,要护得一境太平。
可是,现在的凡人,已经不需要他了。
没有城隍,他们似乎过得更好了。
但,终究还是有些地方,需要他的力量。
还是有一些人,需要一个城隍。
比如,一个抓住了违法犯罪的妖怪,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处置对方的凡人律师。
她总不能把这妖怪送到地府去。
毕竟,她刚刚才推翻了阎王的一场判决,很可能已经把人给得罪了个彻底。
一时间,祝玉只觉得神清气爽,七窍通明。
他明白了,从始至终,他的欲望就只有一个。
他希望,能有那么一些人,能从自己的所作所为中受益。
为此,他愿赴汤蹈火。
“我明白了。”
祝玉声音低沉却坚定地说:“我会重启城隍庙,再次承担起城隍的职责。”
他向兰青青伸出手来:“兰律师,以后就请多多指教了。”
兰青青展颜一笑,也握住了他的手。
城隍庙兼具执法权和司法权,以后她如果再遇上利用法术违法犯罪,人间法律不能惩治的妖怪,就有地方送了。
目送着祝玉和朱三娘的背影渐渐远去,凤君的视线落在兰青青手中的剑上。
兰青青顺着他的眼神望去,有些不解地掂了掂剑身:“怎么,这剑有什么问题吗?”
难道是妖怪的剑,凡人用不得吗?
“没什么问题。”
凤君摇头:“这真是一柄绝世好剑。”
就是太好了,好到让人疑惑,朱三娘是怎么得到这柄剑的。
“此剑名‘承影’。‘蛟分承影,雁落忘归’,乃春秋时期,卫人孔周所藏三神剑之一。”
“此剑介于有形与无形之间,全赖主人心意所动。即使是羸弱的凡人,只要与此剑心灵合和,也能发挥出劈山填海的伟力。”
介于有形与无形之间?
兰青青好奇地打量着剑身。
如果这柄承影剑能归于无形的话,她就可以带着它过安检了。
心念一动,承影剑的颜色渐渐变淡,最终变得透明。
兰青青能感觉得到,它不是单纯的隐形了,而是真正意义上的“消失”了。
但只要她想,随时能让承影剑再度现身。
兰青青心中一喜。
这意味着,她可以将承影剑随身携带。
以后即使遭遇了朱三娘口中,那些充满恶意的大妖,也能有一战之力。
看来这趟幽灵旅社之旅,不算白来。
“时候不早了。”
她看了看远方的天。
再过一两个小时,天边就会泛起鱼肚白。
凤君和涂靡这两个大妖不觉得什么,但她这个凡人,可是有些困了。
“我们该怎么回去?”
朱三娘的房子已经被凤君一把火烧了,这方圆五十里,都不像是有能让人休息的地方。
想休息,只能回海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