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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港口,设立督饷馆,负责管理私人海外贸易并征税。督饷馆对私人海外贸易管理的内容主要有:出海贸易的船只不得携带违禁物品;船主要向督饷馆领取船引并交纳引税。
此外,禁止对日本的贸易,所有出海船只均不得前往日本,否则处以“通倭”之罪。
这是嘉靖的儿子隆庆皇帝宣布解除海禁时颁布的海外贸易政策,政策允许“民间私人远贩东西二洋”,史称“隆庆开关”。
可惜的是由于群臣反对,只开放了福建漳州府月港(今福建海澄)。而这一个港口就使隆庆初年的月港一地“所贸金钱,岁无虑数十万,公私并赖”,足可见效果有多显著。
从隆庆开关的1567年直到明朝灭亡的1644年,海外流入大明的白银总数大约为三亿三千万两,是当时全世界白银产量的三分之一,为明朝累积了巨额财富,也为张居正后来的全面改革提供了经济基础。
明朝末年天灾人祸频繁,还能坚持那么多年就有隆庆开关的功劳。
最后是此政策存在的课题以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