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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天才的好朋友啊,她李识好在变,刘淑荟在变,杨洙在变,陈平戈知不知道她身上的时光,几乎是停止流逝的。
她依旧在那里,不知道等待着什么地等待着。
那东西等到了她暗暗欢喜,那东西一辈子不到,她也没有任何异状地一脸平静地活下去。
李识好好像顺着时间隧道走回去,回到了10年前的少女时代,教一个始终郁郁寡欢的、敏感又懦弱的女孩子追求爱情,土匪味十足地放话:
“那咱就迎面而上,把他追回来再说!”
第115章番外二·加害者(1)
少女时代,肖若琳对谌颐最后一定会属于她这件事深信不疑。
他们两家是世交,谌妈妈是肖妈妈大学时代的好友,也是肖若琳受洗时的教母,谌妈妈只有一个儿子,因此格外喜欢女孩,对肖若琳也非常疼爱。
繁忙的工作之余,谌妈妈在家对着儿子觉得无聊,便经常会和肖妈妈等三两个闺蜜聚会喝下午茶逛街。
作为母亲,走到哪里都爱带着孩子作为陪伴,因此,肖若琳咿呀学语之时就认识谌颐了。
谌家祖上是望族,迁徙海外后,本来就根基深厚,经过几代人的耕耘,越加富贵灼人。她家也算是顶级圈层,但对上他家,还是要会感到卑怯。
谌颐是嫡系独子,从小就长得好,加上聪慧早熟,小时候太太们聚会上,总爱有意无意拿他开玩笑:“小颐长得这么俊,长大后能当我家女婿就好了。”
但肖若琳发现,谌妈妈只独独亲口承认过她,“琳琳这么可爱,长大后当我儿媳妇好不好?”
女孩子总比男孩子早熟一点,当时肖若琳刚上7年级,情愫初开的年纪,有一天想起小时候谌妈妈因为她太爱粘着谌颐随口打趣她的这句话,忍不住把目光投向正坐在窗台边看书的谌颐。
那一刻,突然控制不住思绪地幻想:如果将来她真嫁给他,穿上婚纱被父亲在教堂上牵着走向他会是什么情形。突然地面红耳赤,她在那一刻间突然意识到自己爱上了谌颐。
可是谌颐,聪明如谌颐,从小由于家庭环境见惯人情世事,自小被那么多女生围绕着,明明一眼就看穿了她的喜欢,却依旧对她这枚小青梅那么冷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