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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说他很早就先出门了。
王照之闻言,说了声“谢谢”,又抬起头小心翼翼地往打开的门里瞄了一眼,然后支吾地问:
“那纪逢逍……纪同学在吗?”
他说对方昨天来找他借了笔记本,现在还没有还。
那同学摇摇头,说人一大早也出去了。
“喔,这样啊。”
他又谢过对方,然后快步地走了。
他一个人走在去教室的路上,心情有点郁闷。
王照之的性格说好听点是过分文静,说难听点其实是有些孤僻,他在一个家教严格的知识分子家庭里长大,每天和“黄金屋”、“颜如玉”打交道,是个小书呆子,从小就没什么朋友。
这会儿上了大学,本想着努力和自己室友搞好关系,但那三个室友与他个性并不相合,虽然表面上与他相处和谐,但暗里也难免嫌他无趣,不爱跟他打交道。
李鹤晚和纪逢逍是他上大学这半个月来唯二地主动找他聊天的人,虽说相处时间很短,但对他而言意义不小。
今天本想着找两个人结伴去教室,没想到他们都提前走了,扑空的王同学一边走路一边叹气,在经过小卖部的时候,又很不巧地发现自己喜欢的牛奶和面包都被卖光了。
这样一来胃口也没了,王照之饿着肚子,垂头丧气地走到教室。
结果一推门,就惊喜地瞧见最后一排的三连座上一左一右地分别坐着那两个让他挂肚牵肠的小伙伴。
他们一个单手托腮,朝前坐得闲倦;一个双手交叉挨上椅背,往后靠得随性——
见他到了教室,都伸手招他过来。
李鹤晚见王照之落了座,从手提式的通勤皮包里拿出一盒颜色粉嫩的草莓牛奶,摆到他桌上。
“给。”
他笑得温柔。
王照之惊诧地看了他一眼。
“你怎么知道我喜欢喝这个?”
李鹤晚眉眼弯弯,“照之你这个傻瓜,昨天聊天的时候你自己跟我说的啊。”
一股暖流淌过王照之的心间。
但他还没来得及说谢谢,另一个同桌便霸道地逮过他的手,往他手里塞了一个面包。
是他最爱的巧克力味。
王照之双倍震惊,抬头盯着对方正要开口问,却被对方抢先夺了话。
“我猜的,”纪逢逍别有深意地勾起嘴角,“虽然不知道你喜欢什么口味,但我想试试看我和你之间有没有心电感应。”
王照之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
纪逢逍笑意更深。
“看来我是猜中了,”他庆幸地舒了口气,“真好。”
李鹤晚悄悄往王照之头顶瞄了一眼,发现粉色方块虽然稍稍往前冲了点,但涨幅和他以往撩钓过的猎物相比实在慢得出奇,心里有点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