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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鹤晚皱起眉来。
“但就算这样,我还是要警告你一句,”纪逢逍咽下那口苹果,明朗的笑容转瞬染上几分威胁——
“别碰王照之。”
“他是我的。”
水果的香气依旧轻甜地在空气里飘散,但周遭的氛围却突然沉重下来。
李鹤晚瞳孔骤缩,心里闪过一抹惊骇!
他的头脑掠过一场风暴,心头涌动着一股对于某件事情确认的激荡来。
这份激荡让他整个人的呼吸都变得有些紊乱,让他的整个胸膛都略显狼狈地起伏起来。
可对方却偏偏在这个时候说了句:“我真的很喜欢他。”
以一种难分真假的情态。
李鹤晚心里的激荡因着这句在他看来矫揉造作的话语而平息。
也对。
本来谁都可以喜欢他的“猎物”。
狩猎是宿主的专权,但喜欢不是。
甚至脱离开“宿主”的思维来看,其他人喜欢上“猎物”的可能性更大。
想到这里,李鹤晚的心绪渐渐平静下来。
他收敛起怔滞的表情,从容地对上对方凌厉的双眼。
纪逢逍用居高临下的态势裹挟他,但他在其间疏离以对。
“纪逢逍。”
那双细长的狐狸眼半眯起来,鼻梁上那斑“黑色蝴蝶”因为轻微的一皱而栩栩如生。
李鹤晚戏谑地笑道:
“我们是绝对的冤家路窄。”
“我也喜欢王照之,而且——”
他凑近一步,压低了嗓音,同样以宣誓主权的态度回敬道:
“在追到他之前,我不会放手。”
对方轻佻地“呵”了一声,放下了撑在门框上的手臂。
李鹤晚擦肩走了过去。
敌对的空气浮动在不发一语的两人之间。在凛肃的沉默中,两人心间达成了一种不言自明的共识——
情利之争,各凭本事。
第二天早上,去上课的王照之经过李鹤晚寝室的时候,在门口站了好一会儿,终于鼓起勇气敲了敲门。
一个陌生同学开了门。
王照之低着头问李鹤晚有没有在寝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