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惊变
蒖蒖沉默须臾,反问:“答案有两个,一个比较好听,一个不太好听,你听哪个?”
纪景澜笑道:“先说好听的。”
蒖蒖道:“你身居其位,秉公执法,无可厚非。”
“不错,七公子并非不晓事理。”纪景澜道,又问:“那不太好听的呢?”
蒖蒖切齿道:“我真想把你炸成羊头签。”
纪景澜朗声大笑,起身负手踱步至蒖蒖面前,再问她:“你是不是觉得我是个寡情薄义之人,非但不能体谅你蒲伯对你母女的拳拳之心,连当初与我一同赴京赶考的的同年好友崔县令也要弹劾?”
蒖蒖缄默不语。
纪景澜徐徐道:“每个罪犯都可以说出一堆其情可悯的理由,但判决看的是案件结果,而不是人情。所有判决者心中都要牢记四字:法不容情。”
但蒖蒖的求情,似乎也有一点作用。本朝徒刑,最重就是三年,而蒲伯的刑罚在实施的时候,被纪景澜援引《折杖法》,请州府改为脊杖二十代替徒三年。于是蒲伯脊背上受了二十杖,虽有皮肉之苦,但免去了失去三年自由之灾。
蒲伯受刑之后被接回家,伏在床上动弹不得,每日背上须换药。那时蒖蒖已赶往临安打听母亲下落,适珍楼其余众女碍于男女大防,面面相觑,不好意思去为蒲伯换药,最后缃叶站了出来:“有什么难的?不就跟腌风干肉差不多么!”
缃叶来到蒲伯房中,利落地为他换好药,问蒲伯痛不痛。蒲伯说:“痛自然是痛的,不过这刑杖比我预想的轻一些,至少没把我背上这老骨头打断。”
“当然轻了,”缃叶一壁清理残药一壁漫不经心地道,“我也就花了一两年的私房钱给行刑的小哥买酒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