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兼并
签盖官府红印者为红契,无印信者为白契,白契田产交易者视为无效。
除出田者、收田者各执一份外,官府收录一份存档以作为日后纠纷所用。
此制其利有三,一则可审查田产交易是否另有内情,断绝勋贵劣绅巧取豪夺之根;
二则富户隐匿之田产将暴露与煌煌之下,日后将在无避税之法;
三则将田产交易乃商业行为,将其掌控在朝廷手中期间的交易又可征以商税,一举多得。”
李沆面色赤红身体虽然虚弱,但精神异常亢奋下笔的速度也越来越快,一边咳嗽手中的字也没有任何中断。
田制的改动或许是一个帝国崩溃的根源,又有可能是一个帝国快速崛起的助力,他有种强烈的预感这边奏章将轰动朝堂。
而他的学生,凭借这篇《田策》不管想不想做官都会成为朝堂上不可忽略的存在。
田产交易中还有不少属于强取豪夺,伪造的契约比比皆是,通过官府红印赋予契约以法律效应,这便是经过完善后的合同的雏形!
“秒,秒”
如果按照何绍所言将田产交易通过红契严格的控制在官府之下,即便不能彻底断绝土地兼并,也可以极大的抑制兼并的速度,并且还能提高大宋赋税可谓一举两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