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7章 东扩西吞(四)军制改革
以上是军团类别和军团设置,而在法案中除了以上这些以外,婆利古还有一个最大的创点,那就是“军衔。
在过去即便是悉伯,对于士兵和将领之间的设置都是非常笼统的,他们最多知道新兵和老兵薪酬不同,更具体的就没了,而婆利古通过军事法案将其给规范化。
悉伯的军衔分为级,分别是“兵级”“校级”“尉级”和“将级”,只有“兵级”是“下等兵”“中等兵”和“上等兵”以外,“校级”“尉级”和“将级”都是“少”“中”“大”三级。
根据《婆利古军事法案》规定,没有军事经验的平民被征召入伍则自动授予“下等兵”的军衔,通过经历战役并获得功勋则可以提升军衔,退伍后如果再次被征召入伍,不管原先军衔多少,一律从中等兵开始做起。
至于从军事学校毕业、或在辅佐军团、治安军团服役过的平民,进入军队以后则被授予“中等兵”的军衔,通过经历战役并获得功勋则可以提升军衔,退伍后如果再次被征召入伍,不管原先军衔多少,一律从上等兵开始做起。
而贵族被征召入伍,则自动授予“上等兵”的军衔,通过经历战役并获得功勋则可以提升军衔,退伍后如果再次被征召入伍,未超过“兵级”则保留“上等兵”,未到达“校级”则成为“少校”,超过“校级”永久保留原有头衔。
至于军事职务的话,辅佐性文书工作由实际指挥官自行招募或从上面分配,而实际指挥官则需要军衔要求。
最低的“排”士官长,需要上等兵才可以当任,“连”大队长至少是少校,“团”将军至少是少尉,“军团”主将至少是“少将”,“集团军”的元帅只能由大将当任,统帅则是临时设立的战时军衔,不会永久存在。
这样一来设计的意义,就是在于能让军队即便是被打散了,也能通过军衔迅速重新聚集起来,而另一方面则是保持贵族对军队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