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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晓的曙光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后才挂在东方天幕上的。
中国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后,1950年5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正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共和国的婚姻法共八章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废除包办婚姻,男尊女卑,漠视子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纳妾及变相的一夫多妻,实行男女婚姻自由,dú • lì自主,一夫一妻,男女权利平等,维护妇女和子女合法利益的新型婚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部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第一部国家大法,在法律的层面上终结了漫长而丑恶的纳妾陋俗。随着《婚姻法》的实施,纳妾终于变成了远去的历史。
几十年之后,沉渣泛起,死灰复燃。
“狗所吐的,它转过来又吃,猪洗净了,又回到泥里去滚。”
西方《圣经》的《彼得后书》里,十二使徒之首的彼得说过这样的话,指责那些弃真道的假新知重新犯罪。他们曾经脱离了世上的一切污秽,可是,这些人退后了,又被污秽缠裹,重陷丑恶的泥坑。
所幸的是,泛起的沉渣没有拥塞现实的婚姻主流航道,复燃的几片死灰也成不了燎原之势。然而,不论是家庭还是社会,一旦无视甚至放纵纳妾现象,那后果必定是灾难性的。
警惕啊,男人们女人们!
第二十九章且作疗救中的参考例证(1)
(一)
对包“二奶”之类的重婚现象,一个健全的社会和政府是不能视而不见、置之不理的。就在我入住“二奶”村之后,2001年4月28日,备受关注的《婚姻法修正草案》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高票通过。我们期待,通过法律手段遏制“包二奶”问题。当然,光有法律还是不够的,社会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说实话,当年,我正是基于对《婚姻法修正草案》的信任与期望,才决心入住一个“二奶”相对集中的村落,实施隐性采访。那时正是冬季,离2001年春节还有10天。村中休闲亭里摆放的年橘、大丽菊以及圣诞红开得正艳,不回家过年的“二奶”们在村中过着她们平静庸常的生活。我明白,假如不以一个平等的姿态和她们交往,假如没有和她们一样的“背景”,要想以一个记者的身份,从她们嘴里掏出真材实料,那是一件异常困难的事情。
为便于接近她们,我杜撰了一个被人“抛弃”的故事,像祥林嫂一样逢人便说。自我放逐的两个月的“假期”是慷慨的,让我的“采访”变得从容不迫。我不仅在村中整日溜达,与一个个“二奶”厮混,还与一些利益相关者交朋友,如鞋匠、非法运营车司机以及水果铺老板娘、房东,幸运的是,我还在村中“二奶”们的引领下,走出村外,去探寻邻近村落“二奶”们的生存状态。
我对初次进村的情景依然记忆犹新。那是上午时分,我乘坐一辆出租车,车上有3床棉被和一张小小的电热毯,那是母亲替我预备的,她担心我独住怕冷。还有一大堆洗漱用品、台灯和书籍。我原以为出租车可以将我送进那套我租住的公寓楼下,没想到,进村的要道口有保安拦阻,向我们宣称:村中有个规矩,所有的出租车不能进村内,只能停在村中菜市场的门口。
我没有朋友没有熟人,一人拎着两大包东西,足足走了一两百米,累得头晕眼花。当我打开底层防盗门时,恰逢两三位年轻女仔迎面走下楼来,见到我这位新房客,她们对我友好地点头致意,和我打招呼。我的心霎时就愉悦起来。我的直觉告诉我,我会成功的,我会和她们交朋友,了解她们的欢乐和伤痛的。
在“卧底”海湾村的日子里,我见证了底层“二奶”们的众生相,可以说,这是我新闻采访10多年以来所报道的最庞大和最能危及千家万户“堡垒”的群体。她们为了寻求城市生活和美好人生,做出了另类努力。这份努力,我总觉得有一种自虐式的悲剧的意味。作为一名记者,一位职业女性,我的良知受到了触动。
(二)
入住之初,村中一位有些权力的人士对我十分担忧。他说,某些香港大婆会雇佣调查公司成员,偷偷入住村中调查“二奶”与老公的行踪。因此,村中的居民警觉性很高,对步进村里的外来人员都投以怀疑目光,要想配合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