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落泪
施莺莺回过头来,一句“你可算来了”还没说出口,她便看见了谢北辰唇边蜿蜒而下、愈流愈多的黑血:
中毒成这个样子,就算华佗再世,请来大罗金仙,也没用了!
这种被规划好了的全盘计划被尽数打乱的感觉,终于让施莺莺也难得地恼火了起来。她快步上前握住谢北辰的手,几乎是咬牙切齿地恸声问道:
“是谁逼你这么做的?谢北辰,我知道你武艺过人,精通药理,绝不可能是被人暗害到这个地步的。”
她紧紧握住谢北辰的手,就好像要将毕生最后的誓言与真心话,全都凝聚在对此人的生死诀别里,只要她于此发下承诺,便要终其一生都践行到底:
“你且说罢,我为你复仇!”
谢北辰怔了怔,这才缓缓地对施莺莺摇摇头,温声道:
“没有人害我,莺莺,我是自愿这么做的,因为我不想让你为难。”
施莺莺彻底怔住了。
哪怕在轮回世界里,她与各种各样的队友合作过,也遇到过形形sè • sè的敌人和路人,可从未有人愿意主动用自己的生命,换来另一个人的安稳。
对,的确有父母愿意为自己血脉相连的孩子这么做,可血脉之情不能以常态而论。她施莺莺又何德何能,让与她本该素无瓜葛的一个人,对她做到这个地步?
只可惜现在想什么都晚了,因为谢北辰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灰败了下去。
很明显,他对竞争对手狠,对自己也更狠,给自己灌了一副无可解又起效快的剧毒,能强撑着从药房走到这里,都是他内力深厚才能做得到的事情。
于是施莺莺收敛起全部的思绪,垂眸低叹一声,问道:“你死前还有什么要求?我成全你。”
谢北辰沉吟片刻,便突然笑了起来。
他笑起来的时候,数年前那种神采飞扬的辉光就又回到了他的脸上。
刹那间他还是那个靠在施莺莺怀里,即便虚弱得嘴唇干裂也要与她谈笑间看三十万樯橹不战而退的的敌国质子;是那个跟在她身后,为身着白衣的永平长公主撑着伞,护她登上墨池高台舌战群雄无一落败的盟友……
更是那个在春寒料峭的夜晚,终于还是没能对敌国长公主下了那致命一刀的大燕皇子,谢北辰。
当年那一刀他没能根除余害,于是在长刀落地的铿然响声、在饱含杀机与笑意的呖呖莺声中,他堂堂一国皇子,便把自己的一生也都搭进去了。
“我要莺莺亲自动手杀我。”他含笑开口,定定看向施莺莺,平静得混不像在谈论自己的死期,而是在与施莺莺花前月下共论诗词歌赋似的:
“因为我的莺莺,是个好薄情的姑娘。”
萧萧秋风在这一瞬间卷过洞开的门扉与纸窗,将他们的影子摇曳在菱花窗上,被精工雕出的木质的花叶分割成浪漫的片段,恍然间便是共剪西窗烛,是海誓山盟与互相依偎——
可明白人都知道,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什么地久天长。
大雨倾盆的声音格外响亮,在愈发盛大的雨声里,谢北辰笑道:
“你爱美衣华服,玉盘珍馐,也爱金银珠宝,海誓山盟,你更是不世出的明君,仁爱无双……可你到最后能记得谁?莺莺,承认吧,你谁都不记得。”
都死到临头了,黑白无常的锁链估计都套在他脖子上了,可谢北辰仍然没有说出自己想要的东西,只是带着微妙的、“果然如此”的笑意,按照自己的步调问道:
“要不你说说,我的皇兄叫什么名字?或者能说出你从你皇弟那里挖角来的,对你忠心耿耿的死士的名字也可以。”
施莺莺陡然沉默了,就连系统也不想在这个时候给她举提示牌:
谢北辰的眼光实在太敏锐,太毒辣了!
他不仅能明白自己在施莺莺的心里占据了何等地位,更看穿了施莺莺潜藏在那张温柔多情的美人皮下凉薄的本质:
跟这样一位心怀家国天下,可偏偏心里没有半点位置是留给爱情的人,跟她讲什么风花雪月,都是没用的。
“我就知道莺莺说不上来。”谢北辰笑着拢了拢袖子,恍然间,他那种从容温和的气场,竟然与施莺莺有了几分相似:
“那么你曾经的礼部尚书、现在的朝云丞相又叫什么呢?”
生怕施莺莺想不起来他说的是哪一位,谢北辰还贴心地给她注释说明道:
“在你还是永平长公主的时候,他便慧眼识英才地带着整个家族上了你的船,从此就和你捆在了一起,更别提他还是这些年来朝云国唯一一位三元及第的天才,数年前更是被你提拔成了朝云国自建国以来最年轻的丞相。”
“要是莺莺对他上心的话,如此天纵英才,自然要记得名字吧?”
长久的沉默继续蔓延在了他们之间,很明显,施莺莺也不记得周明德的全名,要不然她也不会天天“爱卿”“爱卿”地这么叫人。
谢北辰在试图模拟施莺莺喜欢的模样多年后,终于明白了:
他不必模仿任何人,因为施莺莺谁都不爱。
既然如此,他就要找一个让她对自己铭记终生的办法!
在谢北辰温和却直指要害的问话中,施莺莺终于无言以对了,她那曾能对战墨池边百人学子的好口才,在这一瞬间尽数哑火消音。
谢北辰深深望了施莺莺最后一眼,心知看一眼便少一眼:
“你最爱的,永远是不会背叛你的武器与权柄。可如果有来世,我还要做莺莺手上一把刀。”
他的眼前已经模糊了,可施莺莺的容貌依然如此清晰,在明亮的烛光映照下,有着一笑倾城的好风姿……亦或者说,他其实已经看不清施莺莺的模样了,现在看见的,只不过是多年来,他在心底暗自描摹过无数遍的条件反射的残影:
“我相信前世今生,所以我要死在你手里。我要你记住,再也不会有任何一把刀能胜过我,这样就能与你在轮回里,千万次、千万次相逢。”
他说完之后,强忍住喉间奔涌而上的腥甜,挣扎着靠在了施莺莺无意识间对他伸出的手上,喃喃道:
“我死了之后……你便忘了我吧,莺莺。”
更深露重,帘幕低垂。
朝云女帝抱着谢北辰渐渐冷却的身体,心想:
原来如此。
——这是我此生中最难得的、旗鼓相当的曾经的对手,又是和我一样聪明冷静又疯狂的盟友,还是这些爱慕过我的人里,和最真正的我以如此近的距离擦肩而过的人。
她无意识地伸出手去,为谢北辰合上了他半阖的双眼,一时间心头万千思绪纷杂繁乱,竟连半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怎么会这样呢?
但她的脑海里此时却又有另一个声音,在这极悲痛的时刻,用极冷定的声音自问自答了:
当然会这样。
——因为从十余年前,他在那个深夜没能对我下得去手,当即弃刀投诚的那一刻起,便已经命中注定如此了啊。
天光熹微之时,她终于面无表情地流下一滴泪来。
那滴泪在她颊边停留了好久好久,可对一个薄情的人而言,这一滴泪的重量,便重逾千金。
《朝云史书·永平本纪》有载:
新帝自登基以来,勤政爱民。然大燕余孽贼心不死,意欲撺掇谢北辰反,或揭竿而起,或入主后宫,韬光养晦伺机而动。
帝怒,勃然曰:素来仁以待人,未曾想竟有祸起于此之危!遂赐死谢。谢引颈受戮,未有怨词。
又挥师渡江,屠尽大燕余孽,且严明军纪,宣告只为清剿余孽而来,不得扰民半分。遂朝云军所过之处,果无伤民、扰民之事,燕地之民尽服。
再次年,天下大丰,帝遂建队远赴重洋,又再开丝路,与西域连通,所过之处,无不俯首帖耳,人称天下共主。
二十载后,天降暴雨,连绵十余日不绝,然堤坝之固,竟能坚守不决,黄河总督叹服,始信永平当年决策神明。
又十载,朝云宫中突发瘟疫。月氏皇子亲焚神香辟之,帝感念,拟送其归国,月氏皇子谢辞,曰,陛下圣明,得沐浴皇恩,乃毕生幸之事,何人愿去?
——许多年后,在某个也是一样秋意渐浓的深夜里,这位注定名垂青史的天下之主突然恍了神。
她想起有人在死前问过她,自己是不是最好的武器。
心烦意乱的施莺莺屏退了周围的人,随手翻开一本书,打算静下心来,可就是这么随手的一翻,宛如有天意在引导、在窥视、在她的心上种一朵温柔的玫瑰似的:
她翻开的书里,夹着一朵早已变色得看不出是什么模样的花。
可是从印在书页上的深红的旧颜色,和淡淡的、若有若无的苦涩与甜蜜交织的香气来判断,这就是当年谢北辰深夜前来,为还是朝云国长公主的她送来了“吉兆”的时候,顺手带来的那一朵。
于是施莺莺的心,便很短暂地柔软了那么一刹那,迟来的悲伤如海潮般吞没了她:
原来她也不是那么的无坚不摧。
作者有话要说:你看这一章,它看起来很虐吧,但是细细品味一下,是糖啊,是糖!恭喜谢北辰成为本咸鱼的历代男主里追人最快成功的人!他成功了!!!yeeeeeeee!莺莺对他心软并为他流泪了!!!!
让我们一起为狗子的成功振臂高呼,yeeeeee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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