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四章:书生遇兵,一箭落马
做贼shā • rén,欺压良善,绰绰有余,但一旦遇上训练有序的人马,便不堪一击。
他们之中,有些本事的就三名贼首,贼首一死,剩下的便完全成为了乌合之众,也有一部分老贼还想负隅顽抗,挽回败势,可陈三郎手下的众多庄兵也不是吃素的,陈三郎身先士卒,使得整个队伍士气大涨。开玩笑,堂堂大人都拿剑开砍了,己等怎能不卖力拼杀?
老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便在此时。
这些庄兵大都贫苦出身,生活艰难,食不果腹,衣不遮体。但自从应募为庄兵后,过去在泾县陈家庄,那是住得好吃得好,除了训练之外,根本不用干其他事。训练固然苦,但这等天天有肉吃的生活简直做梦都能笑得出来。
这生活,是陈三郎赐予的,众人心里很清楚,没有陈三郎,那他们就是一群拼死拼活都得在泥土里刨食的穷苦百姓。
恩情当报,庄兵职责当初主要是守卫陈家庄,迁徙出行后,守卫的对象便变成了陈三郎。
他们是陈三郎的兵,这一点前提原则,从招募的第一天便确立了的。dudu3;
庄兵,实则便是私兵。其实很多乡绅土豪的家里都会养着这一类人,家族越是庞大,私兵的数量便越多。
陈家庄的庄兵在训练上也行还不算拔尖,毕竟缺乏领军的人才,不过在装备上那是好不吝啬,清一色皮甲,可以抵御许多攻击。在战场上,有甲与无甲的差别相当之多,皮甲固然比不上重甲,但比起布衣而言,又不知胜出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