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四章 记住我的名字
所向披靡!
刀锋所指之处,皆为秦土!
“冲啊!”
“杀啊!”
“拼了!”
又一队北府兵紧跟着刘裕冲杀上来,然而,他们虽然是后来人,但运气却并不怎么好。
刚一脱离凌云梯,就被一队秦兵逮了个正着。
在刘裕的带领下,北府兵们很多都是扛着长矛冲上来的。
这长矛,锋利无比,还有长约一丈左右的竹竿在后头支撑,原本是很不错的格斗武器。
既能够拉开和敌军的距离,又可以精准的刺伤敌军,给他们造成致命的伤害。
北府兵们一冲上来,就发挥了他们一贯的作战素质,瞄准几个箭手,挑枪而去。
噗噗!
两个北府兵合作一处,挑枪便杀,他们的力气有限,只能把矛尖戳进敌军的皮肉而已。
“看来,比起刘将军,我们还差得远!”
“刘将军天生神力,岂是我们能比?”
“你要是能超过刘将军,那将军岂不是要换你来做了!”
在一支军队里,弓箭手本是进攻能力最强的,算得上是军队里的高级兵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