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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到他的喉咙上有一道伤痕,大概把声带也弄伤了。“小伙子有意思。其实有些时候当强盗也比当兵好,至少没当兵的危险。强盗打得过的就抢,打不过的就逃。当了兵,明明应该逃的时候长官说不定还叫你冲。”
“那你不冲就是了,该逃就逃啊。”
“违反军令,长官可会砍你脑袋。”
“那就只有先把长官的脑袋砍了,然后再逃。”阿萨自己想当然尔的回答。
老兵卡拉卡拉地又笑上一阵:“哪有这样的兵。”
“明明知道去送死,还被别人指挥,哪有这样的人?”阿萨觉得不理解。“当然是要想办法活下来了。叫我去送死,他怎么不先上去死给我看看?”
老兵摇了摇头,仅存的独眼露出茫然的眼神,扭曲的五官抽动了一下,成为一个旁人人无法理解的扭曲表情,喃喃说:“当了兵,就是这样了。”
传来卡啷卡啷的声音,阿萨知道是队长桑德斯来了,只有他才会现在还穿着钢甲巡逻。
“怎么还不睡觉?明天可还有任务。”桑德斯队长依然是装备齐全。一身钢甲,头带钢盔,左腰配剑右腰挂盾,这些东西仿佛长在他身上一样,从不见他脱下来过。盔甲和盾上面都有一个圣十字的凹纹,阿萨听说那是圣骑士团的标志,而圣骑士团连在他故乡那个呆板沉闷的地方也是无人不晓的,那是帝国最强的一只部队。
“我们正在交换当兵的心得体会。”阿萨还是说老实话。
“队长您怎么还不睡?我们马上就睡觉了。”老兵怕阿萨胡说起来,连忙接过话题。
桑德斯点点头,很和善地说:“我巡视一下。”他的语气和表情很随和,甚至连长相都让人觉得有点莫名的亲切。这个年轻队长在正规士兵中威望很高,和阿萨一起被雇佣来的其他人则有点不以为然。
低下层的平民通常对贵族都没什么好感,没有讨厌已证明这个年轻人很有亲和力了。不过阿萨倒是对他颇有几分敬畏的,虽然没见过他动过手,但是看得出这个队长比自己厉害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