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七十四章 京都局势,三姓混战
陈相嫡长女陈氏,也就是先帝贵妃当今太后,居然是个庶出!
陈相妄为名门之后,居然是个宠妾灭妻的败类。
当年陈相正妻在生下嫡长子七年后,又再有孕,与此同时,甚得陈相宠爱的贵妾也怀有身孕,两人先后不出十日各生一女,实际上“各生一女”这说法不太准确,因为正妻所生的是个“妖胎”,胎儿居然是“双头一体”“四手四足”,并且生下时还是活婴,这让陈相大为恐慌,立即将正儿八经的嫡长女溺毙,对外声称夭折——倘若只是如此也还罢了,毕竟这太过惊悚,换作别的家族,大概也只能如此。
但是陈相被贵妾迷惑,不仅将嫡长女溺毙,还让正妻死于“产后血崩”,又用此为胁,强迫正妻家族许可扶正贵妾——依据礼法,除皇室以外,普通家族的妾室若想扶正,必须争得正室娘家认同。
倘若正妻娘家反对,那么陈相就会将正妻生下“妖胎”一事公布,便会造成姻亲一族女儿婚配艰难。
但陈相正妻的家族也不是容易拿捏者,反咬一口,声称倘若陈相撕破面皮,那么他们一定会称是陈相宠妾灭妻,行污蔑之事。
最终陈相之父出面息事宁人,把贵妾处死,但贵妾之女成了陈相正妻的嫡女,“夭折”那位成了庶出,这事出有因——不知哪里钻出个云游僧人,声称当时尚在襁褓的陈太后面相不俗,贵不可言。
然后陈相另娶闺秀,也是正妻族妹,两家依然是姻亲,双方归好,这段旧案再无人提。
不过正妻的嫡长子当年已知人事,对于逼死生母之贵妾恨之入骨,对于“嫡妹”陈太后就一直耿耿于怀。
这嫡长子眼下已经任职中书参议。
当年陈参议少年老成,当太后十岁出头,就想了个法子,以致太后身染恶疾,家中长辈不得不忍痛将太后送去祖籍旧居静养。
太皇太后看完虞沨密谏之后,倒是冷笑一声:“难怪如此。”
这让一旁的如姑姑谨记于心,暗暗知会卫昭,让她通过卫尚书知悉王爷。
当然,太皇太后不可能再翻旧案,就算证明太后是庶出,也不能因而剥夺她是天子生母的尊荣,用陈年旧案打击陈相也缺乏实据,便是那位含冤而亡的正妻父族,也不可能站出来证明。
不过太皇太后明白了陈参议与太后这对“一母同胞”的兄妹,实际面合心离。
那就大有利用之处。
陈相所娶继室后来虽也育有两个嫡子,但相比陈参议多有不足,便是陈相,人脉实不如长子宽广,陈参议实际上才是陈家的顶梁柱,不过因为太后投了皇家机缘,生育皇子,为了家族与自身权势,陈参议不得不隐忍屈服,辅佐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