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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吧,这通话慧香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听过以后就忘记了,但今早听见王金秀提起老三的亲事后,她鬼使神差的想起来了。
因为啥呢?昨下午赶集回村时,她在河边遇见吉祥了。吉祥给挎着篮子卖饼子的父亲送水喝,慧香路过时瞅了眼,别说,这姑娘真真是出水芙蓉,美的像个仙女。
和她们家老三一样,白白净净,瞧着就叫人开心,顺眼。
为了这一眼莫名的眼缘,慧香就提了一嘴,把昨儿那婶子说的话复述一遭,也把吉祥姑娘的好样貌说了。
“这咋能行,咦,旁的不说,这外乡人我就不喜欢。”王金秀听完直摇头,他们这地界太平,土地也肥沃,这些年陆陆续续来了不少外乡人落户,和本地人发生了不少矛盾,她很不喜欢。
见慧香的提议被婆婆否了,大儿媳罗娟儿赶紧拍马屁,接过话茬说,“就是,这外乡人要不得。”
慧香倒是半点不介意,把洗好的红薯放在锅里上火蒸,笑着说,“我就随口一提。”
很快,屋子里睡着赖床的爷们儿也起了,一家人坐在一块拿红薯当早饭。
周老三来的最晚,他到的时候大家都快吃的差不多了,不过没事儿,王金秀给他留了两个红薯,还蒸了个鸡蛋,见宝贝儿子进来了,她正想说吃个鸡蛋补充营养,以后考试脑子好灵活些。等话到嘴边了,才想起半个月前老三就从私塾回来了,如今在家里闲呆了半个月,现在说吃鸡蛋补脑,那不是瞎扯嘛。
“来,吃早饭,还温着哩。”王金秀索性不提了。
她偏爱老三,家里人都见怪不怪,两个哥哥也习惯了,并不觉得有啥问题,两个嫂子垂下眼眸,嘴皮子动了动啥也没说,王金秀是家里说一不二的主,她们没说话的份儿。
“三儿,吃了饭我去镇上买盐巴,顺便扯块布,给你做身新衣。”王金秀摸了摸周老三的衣袖,心疼的说,“你这衣裳补丁都七八个了,该换身新衣裳了,你呢,也别太难受了,这书嘛,咱们以后就不读了,跟着你爹还有哥哥们学种地,一开始你不习惯也没事,还有你爹和我呢,你心里有啥不痛快的,记得和娘说,千万别怄在心里,那不成,知道不?”
周老三穿着蓝布棉袄,拿着红薯慢慢的剥皮,边剥边冲他娘笑,白白净净的年轻后生,双眼又亮又有神采,坐姿也好看,不像他两个大哥似的弓背踏腰,他坐的端正,自带一种与众不同,温声的说,“知道的,娘,你别操心,我心里有数。”
搞笑,不读书他才不会不痛快,他痛快极了。其实啊,这周老三并不喜欢读书,都是他娘逼着他赶鸭子上架,赶着赶着,他娘真把他当作文曲星下凡,只有周老三自己晓得,他不是那块料子。
今年就算他娘不开口,他也不打算继续读书了。
但周老三装样子习惯了,加上他毕竟读了十四年的书,身上有了很多读书人的习惯,比如这斯条慢理的吃东西,说话,那是真的改不了,而家里的这些农活,他也是真的不会做,就算想学,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他没有两个哥哥那样扛摔打的身子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