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不少熟知法律的人,都不得不面对一个问题,物证的缺失。尽管有两个小姑娘作被害人陈述,指认凶手,但是两个被关了一个月的未成年人,未必能够做好被害人陈述不说,而这个律师,最擅长的就是颠倒黑白……
不少法律界能够说的上话的人,纷纷出来指责这个无良的律师。
然而,该面对的还是要面对。然而,事情很快就出现了转机。
起因是有个叫做“变态人人得而诛之”的姑娘发了一条微博,“每天都在刷这些视频,我发现了一个细节,静乐在出了笼子以后,非常小心地绑了一把匕首在腿上,原本以为是用来杀那个变态的,但是她绑的非常紧,不像是随时要用,我现在反应过来了,她会不会知道自己可能活不下去了,而那个变态会销毁其他能够直接证明他是凶手的证据,所以她绑了一把匕首走!!!@山茶市公安,你们查了没?匕首上有指纹吗?”
“博主看得好仔细!如果匕首上有指纹,那么至少能够证明那个变态是绑架犯!”
“如果没有记错,那个一开始偷了绑架犯的手机,被杀了的路人,警方就说过,他的凶器就是匕首,但是现在还没有找到!天啊!!!!匕首上一定要有指纹啊!!@山茶市公安”
囚禁爱人:拿什么弄死你(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