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七三章 留发不留头
时光匆匆,二十年过去,入主中原的清朝已经更换了一任皇帝,改元康熙,时年即为康熙元年。
且说康熙六年这日,北京城西的一家酒馆里发生了一件事耸人听闻。
什么事耸人听闻?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这家酒馆里出现了一个不留辫子的男人。
话说早在满清入主中原以前,尚在关外称霸之时就在汉族百姓中推行“剃头令”,对被征服的汉人一律强令改变发式、更换服装,投降的明朝将士也必须剃发易服,以为臣服的标志。
顺治二年六月十五,爱新觉罗福临第二次颁布“剃头令”:“京城内外,限十日;各省自诏令到达之日算起,亦限十日,官军民一律剃发,迟疑者按逆贼论,斩!”
清廷把剃发作为归顺的标志之一,口号:“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
古代汉人十分重视发式与衣冠服饰。《孝经》有言:“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汉人成年之后,除了必要修剪,不可随意剃发,男女都把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