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 狼
在听到狼嚎后,莱恩、夏尔马和小细犬也明显紧张起来。余生听着狼的嚎叫,估计追逐鹿群而来的狼,数量并不会多。有鹿群吸引,自己还应该算是安全。所以,便骑着莱恩,带着夏尔马和小细犬,从鹿群的间隙中离开。
只不过,被鹿群这么一带,余生却是迷了路。他对此处的山林并不熟悉,也不知道该向何处去。更不知道亚历山大被鹿群裹挟到哪里去了。所以,只能在山林中漫无目的的游荡。
所幸,在出发之前,余生的准备很是周详。帐篷等露营用具,和一些口粮,便驮在夏尔马的背上。所以,余生倒也不是很担心。在确定了山势走向后,余生便骑着莱恩,在小细犬的仔细警戒中,找到一处溪流。在此安营扎寨。
余生自然知道,在山林中,溪流旁边并不是一个理想的露营场所。一旦夜幕降临,各种野兽便会到溪流旁饮水。而食肉动物也会利用这一点,在溪流旁捕食。这一点,余生在后世看《动物世界》时,便已经了解的很清楚了。
不过,据余生所知,山林之中,能称王称霸的并不是各种猛兽。而是人。人是自然界唯一可以自觉利用火的生物。而其他的生物,没有一种是不怕火的。这是烙印在生物基因中的本能。不可抗拒。所以,只要是篝火点燃,便很少有生物敢于靠近人类的宿营之地。即便是棕熊虎豹之类。
而溪流的所在,是余生唯一脱困的机会,如果亚历山大在明天还没有找到他,余生便不打算再等下去了。只要沿着溪流的方向走,便总会找到人类的聚居地。只要找到任何一个乡村,余生便算是脱困了。而以他在山林中的路盲程度,如果离开了溪流,明天再要回到此地,便要费好大工夫。
不过,余生虽然在后世读书甚多,对于一些山林中基本的求生常识,也有所了解。但是做起来,却总有疏漏之处。余生忘记了,小细犬抓来的那只肥胖的野兔,在血液干涸凝结之后,还散发着强烈的血腥味。而滴落在路途中的鲜血,也没有完全被鹿群的气息和蹄印淹没。
对于一个饭馆老板来说,烧烤兔子并不成为问题。余生用刀,将兔子皮挑破口子之后,沿着其皮毛脆弱处,轻轻一撕,整只肥兔子便露出浑身肥肉来。余生将兔子的内脏分给小细犬,剩下的便用去了皮的树枝绑着,架到了火上。
调料什么的都在夏尔马的马背上,在来回翻滚数十次,兔子烤了几分熟后,撒上调料,然后在烘烤一会儿,便有浓郁的肉香散发出来。这一天的折腾,让余生有些饿了。剥掉皮去掉内脏和骨骼后,还有三四斤肉的兔子,被余生狼吞虎咽,干掉七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