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敌意
周慕白是当时最受欢迎的年轻人,一些白人的精英子弟虽然不在明面上打击周慕白,但暗地里还是不服气的。
有一次学校的舞会,一般白人年轻人,约了周慕白比试喝酒,周慕白推脱不掉迎战,一个人喝趴了对方十一个人。
女孩子爱慕英雄,当时的徐东莱比现在的于陵雨还小几岁,对周慕白这样出色的男孩子自然是百分倾心。
一头银发的徐东莱微笑着看着儿孙向周慕白敬酒,既有欢喜,又有悲伤。
吃完饭,闲聊了一会,于陵雨受命将周慕白送回公寓,反正于陵雨也是在公寓居住,也算是顺路了。
于江月挽着妻子的手,看着汽车离去,微笑对着徐东莱道:“散散步?”
徐东莱点点头。
两人在自家的后院慢慢散步,结婚几十年,他们虽然感情没有极其热烈,但总算相敬如宾,如今也算是白头偕老了。
“这位周慕白小朋友,是你以前老同学的孙子,那你老同学现在国内怎么样了?”于江月问道。
徐东莱愣了愣,因为她不知道怎么说周慕白的家里情况,周慕白是个长生种,他的家里人早就成了灰灰。
“听周慕白说,好像我那老同学英年早逝,然后周慕白的父母也早早就过世了,好在他自己足够聪明,小小年纪就聪慧,据说是进入了中科大少年班,学业出色,于是被他的师兄给推荐来了哈佛。”
徐东莱不敢多说,生怕说多错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