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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十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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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

饶雪漫

亲爱的

我又开始没日没夜地听歌了

我又只能一个人过马路了

想起你的时候

我已经学会不哭了

我的头发长长了

我把旧T恤扔掉了

我过上全新的日子了

当鼻尖最后一颗痘痘消失掉

我知道

我终于把你曾给我的爱情

还给记忆了

(1)

我在左边的耳朵打了两个耳洞,有微微的红肿。我穿从丽江淘来的苗族姑娘的短裙,有一个一个手工缀上去的亮片。我清晨醒来听王筝的歌,她唱:我们都是好孩子,异想天开的孩子,相信爱,灿烂得可以永远啊……

我离开木木四十八个小时。

他没有给我打电话,也没有给我发短消息。我走的时候,他正在熟睡,我给他留了一张纸条,上面写了五个字:我们分手吧。然后我就昂首挺胸地走出了他的屋子。那时是清晨六点多钟,夏天的阳光已经势不可挡,我拦了一辆出租车,跟司机说:“我要去长江大桥。”

我以前跟木木说过很多次:“你哪天不要我了,我就从长江大桥上跳下去。”

可是车子开到半路的时候,我改了口,我让司机在一家麦当劳前面停了车,我进去,要了一大堆的东西,但其实我吃不下,我只是不停地喝着那一大杯超大的可乐,一面喝一面想:我是不是该趁木木醒来的时候回去,撕掉那张纸条,当做什么也没有发生呢?

别骂我,其实认识木木以后,我一直都是这样一个没出息的女孩。

但我最终没有回去,我灰溜溜地喝完了那一大杯可乐,灰溜溜地回到了宿舍,躺在床上灰溜溜地哭了。不可否认的是,我们有过很汹涌的爱情,他宠我的时候,连我的舍友都看不过去。比如他会每天下班后绕道来学校看我,比如他会把削好的苹果一片一片往我嘴里送,比如他会在出差的时候每晚给我打一个多小时的电话然后带回一大堆让我眼花缭乱的礼物,我曾经是他的天,他的地,他的宝贝和整个世界。但是忽然有一天我却什么都不是了,他爱上了别的女孩。天翻地覆,一念之间。

更何况,我的情敌可不是一个一般的人。她是一个名人,女主播。有个让人浮想联翩的艺名,叫:妞妞。

我只是在电视上见过妞妞。她和木木怎么认得的我也一无所知,我所知道的只是一个残酷的事实,那就是,我在不知不觉中,被这个叫妞妞的美女PK出局了。我的舍友在商场做化妆品推销员的时候见过他们,他给她买了一千多元的化妆品,并毫无怨言地替她拎着她LV的小包包。我室友跟我描述这一切的时候尽管看上去为我气愤不已却也难掩她内心的兴灾乐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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