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一章 扫荡
当然,这与护航航母的用途有关,即其主要用途是为陆战队提供近距离空中支援,并不承担舰队作战任务。在执行近距离空中支援任务时,经过改进的J-25M不比J-33差,而且作战效费比更高。主要就是,J-25M的翼载比J-33大,低空稳定性更好,且具有更好的任务弹性。
事实上,这也与陆战队的地位有关。
大战爆发前,中国陆战队得到“升级”,主要就是仿效最强大的对手,组建了单独的航空兵。
问题是,在陆战队航空兵成立的时候,空军与海军都持反对意见,连陆军都借此机会要求扩大陆军航空兵。结果就是,陆战队航空兵的规模很有限,而且得到的全是海军淘汰下来的战斗机。
也就是说,到大战爆发的时候,只有陆战队航空兵装备了J-25M。
有趣的是,这些战斗机没有部署在两栖攻击舰上,因为两栖攻击舰没有弹射器,也没有跃飞甲板,无法让J-25M正常起降。结果就是,陆战队的J-25M全部部署在地面上,更像是一种摆设。
战争爆发当天,美军甚至没有轰炸停放在跃龙基地里的J-25M机群。
大概,在美军看来,根本没有必要在这些早已落后的战斗机上浪费昂贵的巡航导弹。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此时部署在四艘护航航母上的四十多架J-25M,在战争爆发的时候就部署在跃龙基地。
相对而言,真正强大的支援战舰,还是用集装箱货轮改装的火力支援舰。
当时,八艘火力支援舰上,各有四门大口径电磁炮,只不过是较为老式的轨道炮,主要是线圈电磁炮的产量不是很大,而且得首先提供给大型综合战舰。结果就是,海军把为“tái • wān”级巡洋舰储备的轨道电磁炮拿了出来,临时改装之后,以集装箱组合的方式布置到了火力支援舰上。为此,海军还从陆军那里借用了八套小型聚变反应堆电力供应系统,为火力支援舰上的电磁炮供电。
与线圈电磁炮相比,轨道电磁炮唯一的缺点就是射程只有四百公里。
显然,在支持陆战队登陆的战斗中,四百公里的最大射程已经非常充足了,而且实战中的射程往往不会超过两百公里,因为担任支援任务的舰队肯定得留在登陆场附近,不会与登陆舰队离得太远。
正是如此,海军后来对轨道电磁炮进行了简化,在把射程降低到三百公里后,把投掷能力提高了一倍,即让这些原本该淘汰的电磁炮能够投掷重达三百公斤的炮弹,大幅度提高了电磁炮的打击能力。
在所有轨道电磁炮都用光之后,海军还开发了一种口径为三百毫米、能够把五百公斤炮弹投掷到四百公里外的线圈电磁炮,专门用来装备火力支援舰,而且开发出了高性能的钻地炮弹,使火力支援舰获得了打击地下坚固目标的能力。实战证明,高性能钻地炮弹的作战效率超过了钻地炸弹。
当时,八艘火力支援舰上有三十二门电磁炮,能在一分钟内投掷近四百发炮弹。
要知道,这些都是质量为一百五十公斤的重型炮弹,其打击效果与二百五十公斤级航空炸弹差不多。如果投掷四百枚二百五十公斤航空炸弹,至少需要让二十架J-25M以最大载弹量出动一次。如果考虑到持续打击能力,那么八艘火力支援舰提供的炮火支援,相当于四百架J-25M。
当然,这并不是说火力支援舰能够取代战斗机。
在实战应用中,火力支援舰主要负责打击地面目标、半掩埋目标与时间敏感目标,而战斗机主要携带一千公斤级、甚至是两千公斤级炸弹,打击深埋目标、以及那些由钢筋混凝土加固的坚固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