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开庭
法官敲定,正式开始审判。
黎落蔓这时候才知道,原来这个小女孩被人下药在家中迷晕被人侵犯,迷迷糊糊中拿起旁边的花瓶砸向那个人。所有的证据都指向她的养父,但养父陷入昏迷迟迟未醒。
养父醒来后声称自己没有做过那样的事,那时候他回到家时听到房里有动静,过去看的时候便被小女孩砸晕。
那时候没有灯光,小女孩看不清楚来人的模样,没有确凿证据,所以一直没有定案。
秦墨说完后,王长岳愤愤而起,“当时无灯光,并且原告还是被迷晕的状态,所陈述口供并不能算作事实。”
王长岳的反驳在情理之中。
秦墨低头看了眼一旁攥着双手的杨晴,小声安慰道,“到你了,别害怕,把你记得的事情都说出来就好。”
毕竟那样的事情,任谁经历都会留下心理阴影,更何况是一个八岁大的孩子呢?
杨晴沉默了好一会,深深的呼吸,随后站起身来,“那天晚上,爸爸做了饭,后来他说自己有事情要出去一趟,我就一个人在家里写作业。”
“后来,突然间家里就停电了。我以为是电箱跳闸,想出去看看。结果刚开门......就有人扑了上来......”杨晴回忆起那天的事情,双眼逐渐红润。
秦墨覆上她的小手,给予她极具安全感的目光。
杨晴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努力调整自己的情绪,“后来我感觉到头晕,渐渐没有反抗的力气。过了大概十几分钟的样子......我才有了些知觉,砸了他以后开灯才发现是我继父。”
秦墨接着说道,“这是我方当事人的身体损伤报告,而被告人出具的报告也证明了情况属实。”
王长岳邪魅一笑,站起身来,“受伤报告属实是不错,但我我方被告当时被朋友叫下楼说了几句,回来以后才发现的原告。所以我方怀疑,在原告被迷晕时,曾有另外一个人作案。”
“你刚刚说,朋友?请问这位朋友是否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