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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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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对我而言,金庸给我带来的唯一好处是让我觉得李若彤挺漂亮的。

问:当前,电脑热、网络热也热到了我们中学里,你如何看待网络普及的课题?怎样应付网络的挑战?

答:网络普及是个课题?网络为什么是挑战?干嘛去应付?

问:韩寒同学,你是区八千米的第一名,访问你跑八千米到终点时,感到体力不支,这时有一帮女生为你加油,你会不会有种动力?

答:这位肯定没跑过八千米。八千米跑到后面,连男的女的都认不出了,何来动力?读《人的末日》。

〈人的末日》是《论死亡》的精华总莱特教授在茫茫书海里辛苦地找死,最后将捞到的死_汇编成一本30一多万字的书,上海文化报版社在这30万个字中找好的死,删编成一“五角丛书的《人的末日》。这本书在学校书馆角落里,从登记表上可以看出未有人借过,但封面却很皱——这很好解释,题目大吸引人了。其实,这本小册子细细读读,还能给人许多死之内或死之外的启迪。

书的前言中,译者将人类谈论死亡和谈论性相比,并得出两者一致的结论。其实不然,“食色性也”并不是“死色性也”。人在谈论性时往往嘴上禁忌心里向往,而从来不见有人向往地谈论死。西方文人历来比较开放——其实不是开放只是正常罢了——两样都不讳忌。所以小册子里尽是些什么“约翰”、什么“斯”,中国的只见到一个沈从文,外加一个“译”字,使人难辨究竟是沈从文译别人还是别人译沈从文。总的感觉,中国文人太可怜。其实,我觉得如此浩大的中国不会缺少论死的东西,除了思莱特对中国文学、哲学总体的不了解外,还包括中国文人向来觉得“死”这东西不登大雅之堂,偶尔写一些也仿佛少女的日记,只待夜深人静时自己品读,并“有理,有理”地叫。

我看到的一些中国论死的东西只有祭文。沈君烈的《祭震女文》,感人至深,但赘笔过多,像什么“她的母亲薄氏,又催促我写一篇祭文”之类,仿佛在炫耀死者之母向他约稿。归有光的祭文好多了,但看来看去终究像在看小说。不过比起中国文学史上的“四大祭文”来简约多了,因为那些祭文像大说,只是多加了几个“吁”、“呜乎痛哉”的感叹和“谁知鬼神,虐我太酷”的感叹,好在那时西洋文化传通受阻,要不则成“虐我太ol,真是“呜乎”几下了。

再逐条读这本书,发现更有精彩的。首先,要知道人们津津乐道的“死神”是个什么东西。在英文中,死神和上帝同享英文“he”,说明都是男性。在《死亡心理学》里有一段话:“死神十分尖刻,几乎不可能有人比其更精明,尽管你宁愿避开,可其身上有种东西迫使你逼近,你喜欢,但你又害怕。”读过以后,我大为吃惊,以为死神就是一些上海女人。但一本名气更大的霍班的《克莱因蔡特》使我确信死神是个男人——“死神坐在床下,一边剔手指,一边自言自语,并说‘我从没有这么剔净过手指,这真是个肮脏的差事……”’这说明死神的肮脏比起许多男人来真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男人再脏也是在床上剔指甲的,而死神在床下。

知道了死神,还要了解地狱。雪莱曾把地狱描绘成是伦敦,“人们纷纷堕落”,脏乱狭小不堪。而雪莱显然悲观了,相反地,英国颓废主义代表劳伦斯在这方面显得并不颓废,在《伊特拉斯坎人的住所》里说“死人的住所特别大特别奖”,这又让人难以决定死人到底呆在什么样的地方。在西方哲人的眼里,坟墓却总是个好地方,好像坟墓就是家,所以不知西方哲人的内人会不会“爱上一个不回坟墓的人”。

想想,科技发展飞速,公元前2000年人类的美好设想在公元2000年前肯定都已经实现了——不,只有一条,在《基尔加姆史诗》里,乌特拿比希蒂姆说:“没有永恒的事物,我们能否建一幢永不倾法的房屋?”我很遗憾要告诉乌氏,不能,不仅不能而且现在我们的房屋还没你们的牢固,别说什么经受地震了,甚至在不地震时都能莫名其妙地塌了。

卢梭在《新爱洛绮丝》中说:“谁要是目标面对死亡无所畏惧,他便是撒谎。”完了,这年头撒谎的人太多了,许多人都说“我不怕死”,也许死来临时,就“怕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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