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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碧血剑(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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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部职方司主管军令、军政,对军务内情知道得最清楚。职方司郎中(司长)余大成极力为袁崇焕辩白,与兵部尚书梁廷栋几乎日日为此事争执。当时朝廷加在袁崇焕头上的罪名有两条,一是“叛逆”,二是“擅主和议”。所谓叛逆,惟一的证据是擅杀毛文龙,去敌所忌。袁崇焕擅杀毛文龙,手续上未必完全正确,可是毛死之后,崇祯明令公布毛文龙的罪状,又公开嘉奖袁崇焕杀得对,杀得好,就算当真杀错,责任也是在皇帝了,已不能作为袁崇焕的罪名。[111]

嘉靖年间,曾有过一个类似的有名例子:在徐阶的主持下,终于扳倒了大奸臣严嵩、严世蕃父子。他父子入狱后,严世蕃十分工于心计,在狱中设法放出空气,说别的事情我都不怕,但如说我害死沈炼、杨继盛,我父子就难逃一死。三法司听到了,果然中计,便以此定为他的主要罪名。徐阶看了审案的定稿之后,说道:“这道奏章一上去,严公子就无罪释放了。”三法司忙问原因。徐阶解释理由:杀沈杨二人,是嘉靖皇帝下的特旨,你们说沈杨二人杀错了,那就是指责皇上的不是。皇上怎肯认错?结果当然释放严世蕃,以证明皇帝永远正确。三法司这才恍然大悟,于是胡乱加了一个“私通倭寇”的罪名,就此杀了严世蕃。

但崇祯对于这样性质相同的简单推论,竟完全不顾。

至于“擅主和议”,也不过是进行和平试探而已,并非“擅缔和约”。袁崇焕提出缔和建议而给朝廷否决,崇祯如果认为他“擅主和议”是过失,当时就应加以惩处,但反而加他太子太保的官衔,自二品官升为从一品,又赐给他蟒袍、玉带和银币。又升又赏,“擅主和议”这件事当然就不算罪行了。

这时关外的将吏士民不断到总督孙承宗的衙门去号哭,为袁崇焕呼冤,愿以身代。孙承宗深信袁崇焕是无罪的,极力安抚祖大寿,劝他立功,同时上书崇祯,盼望以祖大寿之功来赎袁崇焕之“过”。崇祯不予理睬。

有一个没有任何功名职位的布衣程本直,在这时候显示了罕有的侠义精神。这样的事,纵然在轻生重义的战国时代,也足以轰传天下。

程本直与袁崇焕素无渊源,曾三次求见都见不着,到后来终于见到了,他对袁钦佩已极,便投在袁部下办事,拜袁为老师。袁被捕后,程本直上书皇帝,列举种种事实,为袁崇焕辩白,请求释放,让他带兵卫国。这道白冤疏写得怨气冲天,最后申请为袁崇焕而死。[112]崇祯大怒,将他下狱,后来终于将他杀了,完成他的志愿。

大学士韩爌是袁崇焕考中进士的主考官,是袁名义上的老师,因此而被迫辞职。御史罗万爵申辩袁崇焕并非叛逆,因而削职下狱。御史毛羽健曾和袁崇焕详细讨论过五年平辽的可能性,因此而罢官充军。

当时朝臣之中,大约七成同情袁崇焕,其余三成则附和皇帝的意思,其中主张杀袁崇焕最力的是首辅温体仁和兵部尚书梁廷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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