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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那个,”我摸摸额角,努力寻找着适当的词句:“迟迟,她谈起恋爱来是很认真的,而且……”剩下的话应该是,而且你也不是她喜欢的类型,但估计说了之后我是没命走出去了,所以还是咽下肚子为好。
“你认为我不会认真?”
华诚微笑,嘴角微微上扬,勾起个漂亮的弧度,内敛而有味道,但我却被吓得屁滚尿流,忙解释:“没有,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我,我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别紧张,和你开个玩笑。”华诚淡淡看我一眼:“对了,你刚才说,迟迟恋爱起来很认真……那个让她认真的男人,是谁呢?”
“哦,是我们大学中文系一个男生,叫任之光,他……”说到这,我猛然醒悟过来,遭了,一不留神,居然被他给套了出来。就知道,我们这些善良老百姓哪斗得过他们这帮罪恶的黑势力呢!
“他怎么了?”华诚盯着我。
“他……他们的事我也不是很清楚。”我低头猛吃,把嘴塞住就不会乱说话了。
“没关系,反正那也没什么重要的。”华诚将酒杯凑在嘴边,微啜了一口。
不重要?我眨眨眼,那可不一定。
话说当年,任之光是中文系有名的才子,人长得也不错,戴副眼睛,斯斯文文的。迟迟呢,也算是出名的大美女——当然,是在没打架的状态下。
两人是名副其实的男才女貌,羡煞众人。
但突然有一天,没有任何征兆的,两人就分手了,这个事件成为我校第八大未解之迷。
后来,在我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明白事实真相。
原来,那天晚上,两人在小树林中散步,却好死不死地遇上群小混混,看见迟迟,眼放精光,意欲调戏。任之光本想英雄救美,可他平时把锻炼的时间都用在念诵徐志摩之流的诗歌上,所以小混混“挥一挥手”便把他给打到草丛中去挂着,云彩确实是没带走,两个黑眼圈却是免费赠送给他了。
迟迟亲眼目睹恋人受辱,r大爆发,内力提高,血量加满,防御值突升,瞬间将敌人秒杀。
迟迟说得轻描淡写,但我从其他途径了解到,现场还是挺惨烈的,听说其中一名倒霉蛋的蛋蛋被踢到,医生断言他可能从此不举——听说,只是听说。
不管怎样,任之光觉得被女朋友救了,是奇耻大辱,从此便对迟迟避而不见。
两人分道扬镳。
故事至此结束。
可初恋落得如此下场,迟迟开始灰心丧气,至今也没什么心情再坠入爱河。
所以我说,华诚你太自信了。
正在回忆中,突然觉得如芒在背,下意识转头,居然看见林昏晓正坐在我身后。
这才记起来,刚才接了华诚的电话,吓得脑子一片空白,都忘了给林昏晓准备午饭,也没给他说一声就急着跑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