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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咱园子里的玉米卖完了,还接着卖地里的不?”小七就问,“还是把地里的玉米咱都留着做种?”
“等把园子里的卖完了,地里的,捡先熟的,再卖上一二百两银子,剩下的,就都留作种子。”连蔓儿道。
地里的玉米比园子里的玉米种的晚,结穗和成熟当然也就晚了一些。连蔓儿心里核算着时间,地里的嫩玉米应该也能卖上几天。但也就是几天,之后就不能卖了。一来,还是物以稀为贵,即便有的卖,也不能卖的太多。二来,地里的玉米多。到了夏末初秋的时候,玉米成熟的极快,也就几天的工夫,嫩玉米就会长老,煮着吃就不好吃了。
而且……
“这还得看沈家那边咋给咱回信。”连蔓儿想了想,就说道。如果沈家不管,那她们就可以自己做主,如果沈家管,那她们就得依从着沈家的意见。
沈家应该不会放着这件事不管,这一点,连蔓儿很肯定,她不肯定的是,沈家会怎么管。
不管怎样,作为“第一个吃玉米的人”,她该得的好处,沈家是不会少了她的。
转天,不仅自家的菜园子里,就是田地里,连守信也搭了窝棚,雇了看青的人。这个时节、高粱、糜子的青杆也都长起来了,正在开始结穗,庄户人家也都开始下地看青,所以连守信的举动,在众人眼中并不显得突兀。
从沈家得的种子,种出来的玉米在酒楼里卖了大价钱,这也是大家很容易接受的事情。
周氏带着连秀儿、古氏和连朵儿从县城回来了。
周氏和连秀儿里外的衣裳都换了新的。
“这都是我大闺女给买的、做的。不是我自己说嘴,我大闺女,他谁也比不上。”有来串门的人,周氏总会引她看自己的衣裳,然后就将连兰儿夸赞一番。
周氏回来的这天傍晚,吃过晚饭,连守信依旧去了上房。这是他一直以来的习惯,吃过饭,看看连老爷子,跟连老爷子唠唠嗑。周氏出门回来了,连守信更要过来看看。
连守信不仅自己过来,还带了张氏、连枝儿、连蔓儿、五郎和小七,一大家子都来看周氏。
“不管咋地,你奶出门今天回来了,咱做晚辈的,去看看。这个是礼数。”张氏私下里跟几个孩子说。
连蔓儿没说什么,张氏是体面、讲究礼数的人。吴家那么愿意和她家结亲,不能不说和连守信、张氏的这些品质是很有关系的。
这是连守信和张氏的优点,有见识的人看到了,并且因此敬重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