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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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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世一般,以文才出众而为曹丕所亲善,年近不惑之年,官任朝歌县长,为人喜爱投机钻营,结交权贵,从不跟乡里百姓往来,因此在家乡名声不佳,此刻的他非常意气风发的跪坐在那儿,脸上的神情充满得意之色,只因他也为曹丕献上这一条装纯良孝顺的计策,能与荀家六郎这样的公子榜首不谋而合,他感到非常的荣幸。

而吴质旁边坐着的无比削瘦的朱铄则是沛国人,于世声名不显,但却是很早就跟随曹丕的幕僚,为人比较性急,不过此时抿了一口小酒的他似乎也面带轻松之色,显然这与曹丕的夺嫡形势无比良好有关。

吴质此前与所谓的“建安七子”交往密切,所以对当世文坛上的事情关注较多,他喝了一盅,在这样无比轻松的气氛下,面带微红的说道:“大公子,诸位同僚,你们可知在南楚极其流行的一首诗?”

曹丕虽然是个政治手腕高超的政治家,但在文学上的造诣同样颇深,他用好奇的口吻道:“哦?季重但说无妨。”

吴质很是得意的吟了出来,仿佛这诗是他作得一般:“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闲过信陵饮,脱剑膝前横。将炙啖朱亥,持觞劝侯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眼花耳热后,意气素霓生。救赵挥金锤,邯郸先震惊。千秋二壮士,烜赫大梁城。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谁能书阁下,白首太玄经。”

荀顗刚刚轻抿一口清酒,听到这诗差点喷出来,这不是小七的诗么?什么时候已经席卷整个文坛了,这可真是有意思呢……

吴质见诸位都沉浸在这诗歌的意境之中,唯独荀顗脸上带着不以为意的神色,但因为荀顗的身份,他也不敢露出不满之色,只是依旧非常得瑟的说道:“此诗名叫《侠客行》,那‘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可谓深深诠释是什么叫做侠客的意境。”

曹丕闭着眼,正在深深回味这首诗给人的感觉,他是极其爱诗文的人,同样也向往一种侠客的精神,是以连自己击剑老师请得都是名满天下的剑客史阿,为那旦榜十大高手榜榜首王越的弟子,史阿自己也在榜上排名第八,武功为上品巅峰,差一步可入神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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