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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瞪他一眼:“你神经病!”然后站起身如风一般从他身边走过,疾步回了卧室,“砰”地一声砸上房门。
郑贤耽并不追过来,淡定地坐在原地收拾餐桌上的残骸垃圾。
……今天的谈判到此结束,仍旧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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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我又跟郑贤耽争吵了好几次,结果不是他怒发冲冠要脱衣服把我做掉,就是我火冒三丈指着大门让他滚蛋。
寒假的一个月时间在争吵中一天天过去,我是宅女自然不会隔三岔五地出门逛街,整日闷在家里看着郑贤耽在我面前晃来晃去,起先很烦他,后来也慢慢习惯了。
说忙完学期末收尾工作就找我的森透一直到昨天晚上才用电话联系我,简单的语言平静的音调问候我几句后就挂了电话,顺便约我明天出去玩。
明天是个好日子,我和布亦般非常巧合地在同一天生日,也就是说明天既是布亦般的十三岁生日,也是本小姐的二十六岁大寿。
……啧啧啧,这样对比起来还真是不得了,我的实际年龄竟然足足比身体大了一倍。
约定见面的那一天早晨,天还没亮我就爬起床,轻手轻脚地漱口洗脸、穿衣打扮完后立即猫着腰、悄悄地溜出了家门。
郑贤耽这几天晚上都像守护神一样寸步不离地躺在我家沙发上睡觉,今天也是如此,他还没醒,只有躲开他的视线我今天的约会才能踏出成功的第一步。
跟森透约定见面的地点在电影院的售票处附近,他一如既往的守时,大概比我早几分钟到达那里,我隔了好远一段距离却一眼就从人群中认出他来,他穿着很绅士儒雅的灰色浅纹衬衣,并不是很张扬拉风的颜色,衬着他优雅的气质却能焕发出非凡迷人的光彩,他正低头按着掌心的手机,微长的碎发垂下来遮住了眉梢和眼角,我看不清他的表情。
正要加快步伐,小跑去他前面,口袋里的手机却率先响了起来。
严格来说,这手机应该是郑贤耽的,只不过自从那天他生日把它借给我后就一直没有拿回去,他不来拿,我自然也懒得还回去,便顺理成章地霸占着用了起来。
微笑着接了电话,传来森透熟悉的嗓音:“喂,小布吗?”
我欢愉地应答:“嗯,是我。”
森透:“你出门了吗?现在在哪?”
我:“我已经到了,今天穿着白色的高领毛衣和灰色灯笼棉裤,你找找我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