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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次开董事会,一早他打电话让我去接他。我问他怎么了,不舒服就在家休息,他却说没事。我到他家才发现这厮正在发烧,找出温度计一测,真彪悍,三十九度二!就这样他还是去了公司。开完会,其他董事都散了,我走进会议室,扶他起来的时候发现他的衣服全都被汗湿透了,身上烫得都能烙饼煎鸡蛋了,这种近乎变态的自尊心我实在是无法理解。
那天在医院里,也是像现在这样,他打着点滴,我在床边陪着。我问他何苦这么死撑门面活受罪。他说他讨厌那些虚伪的嘘寒问暖。
我说等你难受的时候谁也不答理你,看你怎么办!他说他不舒服的时候,有我伺候他就够了。
我笑:“哪有那么美的事?我给你打工帮你赚钱,敢情还得兼职给你当保姆啊。”他也笑,“如果你不伺候我,我就只能自生自灭了。”
我说你这是明目张胆的威胁。他想了想,问:“如果我死了,你会不会记我一辈子?”
我愣,想了想,说:“不会。”他问:“为什么?”
我说:“祸害活千年没听过啊!我肯定比你死得早,没机会惦记你。”他听了,笑得特高兴,说:“那敢情好,如果你死在我前头,我肯定去陪你,保准比楚尘动作快。我知道你不舍得他,陪你死的名额只能是我的了,要不你说你孤零零一个人得多凄凉啊!看人家奈何桥上都手拉手的,不心碎才怪。”
当时我听完这话,不知怎的,就哭了。
他看着我,神色难得地认真:“真的到了那个时候,我一定不会再错过。”
其实修月的心思,我隐隐也知道,小学中学大学工作,我跟他之间几乎没有断层,我甚至清楚地知道他哪天收到了几封情书。
为什么不选择修月?这个问题其实不止一个人问过,陈晨、程哥、哥哥、楚尘,包括我自己。
青梅竹马,家世相当,怎么看都是天作之合。直到现在,我也说不出其中的原因。我只知道跟楚尘在一起,会脸红心跳,会朝思暮想,会忐忑不安,会患得患失。可跟修月在一起,这些恋爱中的症状一概不可能出现,我想我们大概已经熟悉得意识不到对方的存在了……
“你来了。”特低,特软,特勾人的声音。
嗯?我回过神来,修月醒了,脸红红的,不知道是烧的还是睡的。
我冷着脸,伸手探了探他的额头,还是挺热,真不让人省心。
“我妈给你打的电话?”他握住我的手,软绵绵的,没什么力道。
“没,在我第n次打你手机的时候,我妈接的,你可以想象当时的情景。”我想了想,决定还是不能惯着他,“把手松开,孤男寡女的传出去影响多恶劣。”
他不满地哼哼,不过还是把手松开了:“你打那么多电话找我,是不是公司有事?”
“你少操那些没用的闲心,也不看看自己现在什么德行!昨晚不舒服怎么不给我打电话?”我看他想坐起来,就从沙发上拿过一个软软的靠垫塞在他身后,顺便又把点滴的速度调慢了些,因为我发现他手背上的血管有点儿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