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1章 像是一个小丑。
都是用来作为赠礼,赠送给将要参加科举的考生的。
若是随便糊弄的话,买一款是没错的。
好看,送出去还有面子。
可宋锦瑟与那些人不一样,她并不是要送礼的,所以这种情况下,只考虑到实际的用处。
摇了摇头。
道:“若是挑来作为观赏摆设的,可以选它,可是若是用来科举考试备用,这笔便有些鸡肋了。金子沉重,用久了会乏累,兴许还会影响到应试发挥。”
虽然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在买买买这件事情上,宋锦瑟还是非常理智的。
听到她的分析,楚素素也点了点头。
倒是下意识地觉得,她都没有想到的事情,大嫂居然想到了,还真的是细心的。
此时,宋锦瑟拿起一支笔杆用上好的沉香木制作成的狼毫,掂量了一下份量,又握着试了试。
楚素素看了看,眼下也没有比这更好的了,便让店里的伙计将这笔给包起来。
两人正想移步到店里买砚台的区域,可是没走几步,便是冷不丁地迎面撞上一个面熟的熟人。
那人是冯彦,他的身边,还跟着一个穿着打扮极其富贵的妙龄女子。
身穿鹅黄色襦裙,细细的手腕戴着一个淡青色的玉镯,瞧着应该是御赐之物。
想着,这女子应是书中说的后来冯彦勾搭上的那个郡主了。
不过书中这位郡主是冯彦考取状元之后才出场的。
倒是没有想到,冯彦竟是在考取状元之前,便与这个郡主勾搭上了。
不过后来宋锦瑟想了想,倒是觉得再正常不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