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节
沈晶晶去刘婶家,是因为厉鬼笔仙缠身,但厉鬼笔仙被段道长伏诛后,自然就回来继续上学了。
这念头闪过,门口又走来一个熟人。
马朝骏!
没错,就是刘婶的秘书马朝骏。
他依旧穿着西装配领带,一副人模狗样的神态。
刹那间,我就反应了过来。
原来这青年说的马老大,就是马朝骏,是他将刘婶的侄女沈晶晶给掳来了。
果然够厉害。
马朝骏不但想打刘婶的主意,沈晶晶也不想放过,还真是色胆包天。
甚至,这家伙还派人杀我。
冤家路窄。
马朝骏看到我,顿时愣了愣,扫了眼房内,躺在地面的几个混混,更是深皱眉头,但又抬起头看着我,脸上就堆起了笑容。
我也在笑,还笑得很灿烂,“马秘书,我们真是巧啊,刚来燕京,就遇到你了。”
马朝骏站在门口没有动,脸带笑容说,“楚小缺你怎么在这啊,我送晶晶来上学,竟然也能遇到你,你不是在老家吗?还有他们是什么人?”
这么会装?
把小爷当shǎ • bī啊,从这几人的眼神,还有扛着沈晶晶的青年,刚进门时,可就激动吼了那么一句。
妈的,这群没节操,没道德的混混,可都是他的手下呢。
然而马朝骏,话刚落音,猛然拔出来一把shǒu • qiāng,指着我,就是一枪射来,待我反应过来,肩膀就被一枪射来。
噗!
鲜血流淌,痛得我呲牙咧嘴,没想到马朝骏带着有枪。
待他第二枪射来,我闪身躲了过去。
拿起旁边的酒瓶,猛然掷出,第一只酒瓶被他射中,爆裂在空中,但第二支酒瓶,顿时砸中了马朝骏的胸口。
砰!
马朝骏惨叫声,顿时倒飞出去,张嘴吐血。
接着连滚带爬就逃,那扛着沈晶晶的青年,同样撒腿就逃,但被我抬腿踹倒在地,把昏迷的沈晶晶抢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