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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一上门,二话不说就要带静思走,对于静安寺十年的养育之恩,除了简简单单一句谢语,其余一概皆无。
其实这两口子来的比我们还早几天。之前跟确认了是哪个孩子,这几天都缠着静思闹。昨天我们看到那场,比之前几天也算得大场面了。寺里的大和尚拦不住也管不了,眼看那夫妻二人不遵守之前与方丈的协议,一门心思想强掳孩子走,情急之下才来找方丈出面干涉。
也是直到昨天傍晚,方丈亲眼目睹这二人行径,才看出些端倪。不过最多只是猜测,没什么切实证据罢了。
后来待我们各自回屋之后,那两口子又厚着脸皮找上方丈。说见既然静思执意不走,也不好勉强。寺里也有好几个与静思同岁的小孩儿,不知道有否意向跟他们一道回去,认祖归宗,共享天伦。
老方丈说到这段的时候,面上依旧很平淡的样子,只是眉眼间依稀可见慨叹之情。
毕竟也是有求于人,这两口子最后索性说了实话。方姓男子确实是静思的亲爹,那嚎了一下午的妇人却是他娶的第二任妻子。原配早在十年前生产静思的当日就因为难产过世了。现在的这个,正如某人昨日吵嚷间隐有自得的,是朝中某位地方大员的大女儿。
那当官的老头儿一生如意,家财万贯,儿子女儿一大家,膝下却无一个男孙。因此就放了话出来,谁能先给生个孙子抱抱,就能在他过世之后谋得一半家产。要知道这方姓男子本不姓方,他原就是入赘方家,生了孩子定然也随女方家姓,因此在争夺这份庞大的遗产面前,与方家其他儿女是有同等的竞争力的。
而这夫妻二人只孕有两个女儿,因此听老爷子一发话,两人又不比女方家其他弟妹年纪轻,两人一连愁了数日,这做夫君的突然就想起,自己十年前还有个孩子,而且是男孩。当年之所以将孩子扔到荒郊山下,一方面是家里困难,妻子已役,夫妻俩都无父母在世,他又要忙着进京赶考,男子大概也嫌拖累,因此一狠心就将亲生儿子丢在山脚。
十年前不顾父子亲情,十年后未有半分悔悟,什么认祖归宗同享天伦,为了孩子将来的前途着想,不过是遮掩一己之私的藉口罢了。现今得知孩子身有残疾,竟又想出用其他小和尚替代静思的肮脏主意,说来说去,不过是为了一个“利”字。
一直到我们离开,我常常想起的,就是那天小静思戴着斗笠捧着糕点在雨中走远的背影。
我不知道是不是他真的太具慧根
38、十三章信一半...
,修为高深,又或者长年接受佛理熏染,所以才能在一眼看破亲生父亲对自己并无半分亲情的时候,无怨无尤,不喜不怒。
至少假想将他所经历的一切加诸我身,我想我是做不到的。
不爱一个人或许很难,比之更难的是不恨。不继续爱是为了自己好过,可不执著恨却代表着谅解和释然。因为自身的苦难,因为命运的不公,因为他人的亏欠,放自己好过总容易些,放他人自在却与人的私心相违背。
或许天性使然,又或许是方丈教导的好。一直到方氏夫妇离开,我都没见静思有过任何不安或惶惑。每日早晨给我和老板送早餐,打坐扫地抄佛经,仿佛这两个人的离去只是浮光掠影,从始至终都没在他的生命里掀起任何波澜。
至于方氏夫妻是否最终如愿,我想这个故事怕是要让很多人失望了。当日方丈听了两人的请求,既未动怒,也无欣喜。只说与静思一样,走与不走,留还不留,都是寺庙里每个人自己的抉择。因此在方氏夫妇离开的当日,与他们一起离开的,还有一个十二岁的小和尚。
当时我蹲在寺庙门口,旁边站着拿着扫帚的小静思。相比这孩子平淡无波的侧脸,我双手托腮泪光闪烁的模样更像被无故抛弃的可怜儿。其实是因为一连吃了几天素,格外想念五花肉和清甜软糯的豌豆黄的缘故。
我耷拉着脑袋在土地上画圈圈,一边出声安慰他:“那样的爹妈,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