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金莲驸马
“你干什么?”众人一齐惊叫了起来,只见李格桑脱下外衣,咬破手指,就着外衣写了起来,却是一封写给当朝太尉兼武安侯狼正轩的血书。
狼虽是小姓,但因为狼正轩开国之初立了大功,自此狼氏在南诏名噪一时,更是李格桑最信得过的大臣。太子既然随在自己身边,掌握大权的人,不是宰相扎新,而是这位狼太尉。
书略曰:正轩吾弟,朕昨日出猎彝族,不想竟遭那隆奸计,身中迷毒药,现被囚敌域,命唐巢先生持虎符为质,回朝搬兵,弟栋梁之才,必有相救妙策。望弟念三十年之交情,早为之计!下面的署名却是:松赞格桑。
唐朝将虎符和血书贴身收藏了,说道:“小子本薄通医术,可是王爷和诸位中了毒药不说,更中了**,行走不得,为今之计,只有暂时在囚室里呆着,等我到大理配齐解药之后再来相救,请王爷和李大哥相信,除非唐朝死了,不然,既是明知必死,小子也当重来彝寨!”
他是看着李白说的这几句话,两人惺惺相惜,忽然一笑,早已将生死置之度外。
唐朝心中忽然升起一种神圣的感觉:自己虽然毫无武功,可现在全部人的希望都在自己一人的身上,忽然感觉全身充满了力量。
挥挥手,向李白和众人作别,没入了黑暗中。
唐朝心想,自己穿的是汉人服装,只要一到天亮立即便会给彝人当奸细抓起来,心一横,左拳一击,右拳一击,将自己的脸打得高高肿胀起来。先打的是左拳,打左脸,出拳很重,视线都模糊了,后面一拳自然就轻了许多,但还是将右脸打得红肿。歪斜着眼看出去,面前的路顿时七高八低起来。一不小心就栽了一个跟斗,无巧不巧,正跌进了一条烂泥沟里,整得全身上下都是泥污。正感倒霉,想洗去身上泥污,忽然心中大喜:我不正是想别人认不出来,这样一来,谁还来怀疑我这个满身泥污的乞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