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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九七节 关于某人的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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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绛是真的查过,大宋此时的律法是,诸子均分,也就是无论嫡庶在没有指定分配之下,是平均分配,有指定也要给最低比例的保证。无子的情况才论到女儿,以及入赘的女婿。没嫁人好说,嫁了人最多拿三分之一。

李幸之母属于嫁人,而且已经亡故,留给外孙这部分,那怕有遗书,最多只能拿到约五分之三。在分配之前,宗族有权拿走六分之一作为族产,然后再分。

李幸可以分到三分之二,官府拿走三分之一。

但李幸的母亲若有兄弟在,宗族最多拿走一个定数的钱,最高不能超过十分之一。而官府只拿很少官中从中的钱,也就是官府作为中人,见证人的相关费用。

眼下,李幸的外公还有兄长活着,以及兄长的一群儿子。

以及类似于魏家三房这种虽然父辈不在,但男丁还在的近亲等等。

所以,扬州的吃瓜群众很兴奋,他们想看到韩绛来到扬州后,会不会砸在魏家大宅。

韩绛转头问了韩俟一句:“话说,我若放弃这笔遗产会怎么样?”

韩俟笑了:“放弃,那就折腾吧。说不定你还要赔点钱出来,不多,最多几贯钱,衙门的官中从中钱。然后就看着魏家人折腾,你若放弃就会引入李幸外婆家人站出来,若李幸的外婆死后,没有对自已当年的嫁妆作出分配的话,呵呵。”

韩俟笑的很怪,正当韩绛想说那就放弃的时候韩俟又说道:“叔父以什么身份放弃呢?”

一句话就把韩绛给问住了。

除非承认,并且证明自已先是李幸,后改为韩绛,否则他没资格说放弃。

但承认自已是李幸。

这个坑有点深。

韩俟给出了一个点子:“不管,不问,三年之后,官府介入强行分配,到时候扬州府衙能拿走三分之二,然后交给仁馆支配,就是给孤老和贫苦人的医馆,但这也就是作作样子,大部分还是让某些官拿走了。”

韩绛问:“走,估计魏家人正在谋算这笔钱呢,先去折腾他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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