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张三不是法外狂徒!
qiáng • bào罪真正被确立是在唐朝,虽然这个世界和冯雪原本那个世界的历史不太一样,但在这个时期,对于qiáng • bào这种事情,仍旧只是相当于斗殴、伤害之类的行为,虽然不至于像某些郭嘉(通假字,至于具体哪些这里就不举例了)那样权当无事发生,但也就是罚点钱抽两鞭子了事的事情。
若张三仅是qiáng • bào,县令甚至都不会叫人通知冯雪,顶多让他给个赔偿就算完事,甚至都不会判刑。
但问题在于,死了人。
一方面奸出妇人口,另一方面案子又有不少疑点,再加上已经过去一夜,证据什么的要收拾早就收拾了,以这个时代的刑侦手段,不动用超凡力量,想查清楚很不现实,按照罗县令的想法,直接给钱了事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shā • rén偿命,这是这个时代最基础的法律,正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有些人,总是更加平等。
夏朝有赎刑一说,也就是交纳一定数量的青铜,就可以免除罪行,张三自己拿不出来,但冯雪可是大户,这点钱对他而言,毛毛雨啦。
但是在冯雪看来却不是这么回事,比起判罚什么的,他更在意真相,如果张三真的有罪,他才不会出钱去赎人,反过来说,如果没罪,他凭什么掏钱?
更别说昨天晚上还来了个判定,对于这件事,冯雪那定然是要追根求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