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五八节 真的是开玩笑
生意好,老板忙不过来,杨星月给肉串撒上佐料之后转身就走了。
回到租住的房子后,她才想起忘了付钱。
这次的经历让杨星月感觉特别刺激,也随之产生了极其特殊的想法。
现在很多地方都提倡“夜间经济”,杨星月也经常逛夜市。
有人开私家车摆移动摊位,五十块一双的登山鞋如小山般堆在彩条布上卖。杨星月挤进人群,偷偷拿了一双就赶紧溜。
买衣服裙子的也是这样,杨星月连续得手好几次。她觉得这是一条生财之道,虽然赚不到什么钱,至少能解决自己的服装问题。
第一次被抓,是在夜市的内衣摊上。她故技重施,偷偷拿了一件与自己尺码相仿的内衣,刚离开人群,就被摊主发现了。
杨星月丝毫不怂,她气势汹汹抬手指着摊主,劈头盖脸臭骂了一顿。
“偷尼玛偷啊!嘴巴放干净点儿,谁偷了?你哪只眼睛见我偷了?”
“这么多的人,转来转去随便一下就要碰到,你让我怎么给钱?”
“我出来是为了拿钱包。喏,看见没有。”
“几十块钱的东西,我是那种赖账不给的人吗?”
面对如此强硬的杨星月,摊主一时间也拿不定主意。虽说杨星月的确是离开人群,可她没走没跑,就是转过身而已。如果真是像她说的那样,从钱包里拿钞票,那自己还有可能错怪人家。
摊主心里仍有些不服气:“你手上拿着手机呢!为什么不直接扫码?”
杨星月自有她的一番道理:“我手机上没钱,我就喜欢用现金,不可以吗?而且国家法律规定任何商家不得拒收现金……怎么,我用现金也不行了?”
摊主被怼的哑口无言。
这是杨星月的第一次胜利。
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乃至以后更多。
类似的事情多了,经验就更加丰富。
杨星月开始不满足于只在夜市地摊上小打小闹,把目光转向大型商场。
她觉得自己就是传说中的“神偷”,可以靠技术大富大贵。
实际上,她那点儿拙劣的动作很多人都看在眼里,尤其是每次挤在一块儿挑选货物的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