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以前我还是在当新闻主播的时候,每天都需要看很多新闻稿,修改之类的,看多了,记在脑子里,就会有些头痛,就会骑车吹风,那个时候,就是我最放松的时候,可以不用去想这么多事情”
裴宪脸上的笑容变淡了一些,他的记忆力好,是优点,也是缺点。
他能记得住很多东西,但是,也忘不掉很多东西。
一些新闻里面的民间百态,生离死别,都是太过于压抑的事情,脑袋里面充斥了太多太多这些,裴宪便有了这个爱好。
时间久了,他就彻底喜欢上这个爱好,骑车兜风,享受骑行带来的快乐。
朴秀荣若有所思的点头,她好像理解,又有点想不明白。
“能记得住很多事情吗?小时候的事情也会记得吗?”
“嗯,不会忘,也忘不掉”
裴宪笑着点头,他对于小时候的事,记得很清楚。
“哈,羡慕”朴秀荣眼里冒着羡慕的光芒,这种能力,她可是羡慕,很羡慕。
羡慕才是正常人才有的反应。
不过裴宪却希望自己少记住一些,有的时候记得太多,也不好。
饭菜很快就端了上来,他们的对话还在继续。
裴宪多问了句她最喜欢的是什么,听到答案后,脸上的笑容变得微妙起来,开口说道“我在老手里面的角色,可是把养的狗亲手打死了”
“真的?”
朴秀荣最喜欢的,莫过于那些小动物,听到这个后,忽然露出了不忍的表情“狗狗会很痛的,而且,那也是一条生命的”
“那是演的,不是真的,我挺喜欢那只狗的,又高大又威猛”裴宪笑着给她解释。
拍老手的时候,那只狗确实很听话,而且又安静。
只可惜,在电影里面死在了赵泰晤手中。
“欧巴也喜欢狗吗?irene欧尼可是完全害怕呢”朴秀荣听到了那句话的关键之处。
裴宪喜欢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