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二章 以歌传情
马灵看来很有兴致,一跑到台上,点了一首比较舒缓,带着点爵士味道的歌曲。
这歌冯一平听过,在美国乐坛被小甜甜闹得很浮躁的时候,诺拉琼斯的这首介于摇滚和爵士之间,同时还融入了乡村音乐和蓝调风格的《comeaayithme》,今年初一经推出,马上就圈了不少粉。
刚开始的时候,马灵还有点跟不上节奏,后来就慢慢渐入佳境,“我想要跟你一起,走在一个有云的好天气里,走在一个绿草和膝盖一般高的草原里,难道你不想来吗,跟着我远走高飞,在山顶相吻,”
她音色不错,虽然不像原唱那样气定神闲,但好像比原唱更深情,好吧,其实关键是人长得漂亮,台下马上响起阵阵热烈的掌声和叫好声。
安妮见状,撇下身旁围着的帅哥,跑上台去,跟姐姐来了个对唱,“跟着我远走高飞,我会一直爱着你,我想听到雨落在细皮屋顶上的声音,醒来时我会安稳的窝在你的臂弯里,所有一切都是为了你,今晚跟着我远走高飞,远走高飞,”
姐妹俩肩并肩的抱在一起,马灵的眼睛,却始终落在冯一平身上。
“怎么样,不错吧!”安妮得意洋洋的笑着下来。
“真不错,看来你应该去找马灵的校友,让他在好莱坞给你找找机会,说不定就是下一个席琳迪翁呢?”冯一平鼓掌吹捧。
“也不是不可以啦,”安妮大方的收下了冯一平的吹捧,“你呢,就不表现一下?”
“英文歌我会唱的没几首,”
“没关系,那上面还有中文的,”安妮把他往台上推。
马灵在旁边鼓掌,“快点,等下舞台就被人抢了,”
这真是赶鸭子上架,不过,既然还有中文歌选单,那还是事吗?
这点唱机里,经典的中文歌曲,当然,就是香港的流行歌曲还真挺多,冯一平翻了两下,就看到歌神的那首吻别,有了,熟悉的前奏响起来的时候,他对着马灵那边说,“takemetoyourheart,献给那边美丽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