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96章 各有用意
区委组织部审批副科级干部的提拔,是权限之内的事情,夏想身为书记,没有精力一一过目,慕允山的做法本来也是正常之举,无可非议。但在庄青云特意提出让他交给自己过目之时,慕允山却没有送报上来交由自己审批,这么做,从程序上讲也没有什么纰漏,但站在庄青云的立场之上,慕允山此举明显有两个可以挑剔的地方。
一是慕允山对庄青云权威的轻视。庄青云是副书记,主抓人事,分管组织部,庄青云的意见,慕允山必须慎重对待,不管慕允山是不是和庄青云有私交,但公事就是公事,权限之内的事情,谁也不允许别人挑战权威。
二是慕允山对夏想的无视。明明副书记提醒了慕允山要提交夏想过目,慕允山却置若罔闻,不但没有提请夏想过目,还自作主张通过了任命,显然是不将书记主抓全面工作的权力放在眼里。
当然,这件事情也是可大可小,夏想如果问起,慕允山也会有一堆理由,甚至还可以用权限之内的话来顶他。也是,书记是主抓全面工作不假,但也不能事事都要插上一手。连副科级干部的提拔书记都要说了算,还要组织部有什么用?是不是省委书记对全省的处级干部的提拔,都要一个一个审查一遍,那就什么事情都不要干了,天天看材料就能累死人!
也就是说,这件事情从程序上讲没有问题,有问题的是慕允山的态度。他到底是故意为之,还是无意的疏忽?肯定不会是疏忽,官场中人,可以疏忽老婆孩子,可以疏忽情人小三,可以疏忽人民群众,但绝对不能疏忽上级领导。谁疏忽上级领导,谁就会没有前途,就会被上级领导冷落。
那么可以肯定地说,慕允山这么做,显然是有明显的针对姓。
到底是针对庄青云,故意不将庄青云的批示当一回事儿,还是针对他这个一把手,忽视他书记的权威,就值得耐人寻味了。
夏想扭头看了庄青云一眼,见庄青云又恢复了一脸平静,心想庄青云此举是挑拨离间,还是为了向他表示忠心?或者两者兼而有之?联想到刚才庄青云的一脸认真,现在又是一脸镇静,夏想明白,庄青云是想用此事来赢得他的好感,并且要让他借机适当敲打一下慕允山。
慕允山做得确实有点过头了,先不说有问题的两个副科级干部值不值他这个区委书记过目,但至少要拿出一个态度出来,做做样子也是必须的。官场上有多少事情不是故意做做样子?不做样子,怎么显示出你对上级领导的尊敬?有时候必要的多此一举还必须要有,有了,也许领导会怪你多事。没有,领导就会怪你不懂事。
在“多事”和“不懂事”两个结论之间,许多人宁肯选择“多事”,也不会选择“不懂事”。
不懂事的言外之意就是不可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