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节阅读_72
确定自己没有幻听,忍不住道:“这真是大燕的西北。”
心远点了点头,洛妍按住额头,告诫自己:你要冷静,你要冷静,既然有重生到古代这种不靠谱的事情,就算被疑似修真一族远距离传送一次,也不是不能够接受,说不定接下来你还会看到外星人et,或者是一窝狐大仙……呃,眼前这哥们儿漂亮得这么不像话,说是狐仙倒是比起是个和尚来更加容易接受。想到这里,不由上下打量心远,目光更加古怪。
心远脸色不变,嘴角却忍不住抽了一下,合十道:“公主请收拾行装,很快就要天色大亮,我们可以出发了。”
洛妍笑了笑,关上门,回头一张脸就垮了下来:这这他妈叫什么事啊?突然转念一想:就算定向越野三百里去见一群狐大仙,总比留在京城强!想到京城,胸口那股沉睡的疼痛焦灼又一次翻滚了上来,让她再没有心思胡思乱想,就着外面的天光看见屋角居然有一个水罐和一个铜盆,忙从水罐里倒了点水洗洗盆,草草洗漱了一下。随即便脱掉身上的胡服,换上东永郡公准备的户外衣裤,在鞋子里垫上棉垫……全身收拾利落时,天色果然已经亮了起来。
推门再出去时,只见心远牵着一匹马站在屋前,洛妍不由眼睛一亮:难道可以骑马?心远却似一眼看透了她的想法,淡淡道:“马是用来驮这几天的水粮的,以后的木屋里,不会再有水罐。”看了一眼洛妍的背包,又补充道:“也不会有床。”
洛妍一愣,忍不住苦笑一声,望了那似无尽头的天际一眼,仰头大声道:“走吧!”
第102章前路漫漫
四月的阳光并不算灼热,但烤在没有遮蔽、几无植被的戈壁荒野上,不到中午便白花花的灼人双眼,洛妍虽然戴着全套的太阳镜、长衣长裤、帽子、头套,手背却还是不可避免的被晒得发红、脱皮,晚上睡觉时会阵阵刺痛。
当然,如果跟双脚比,手上这点痛就完全不算什么了,洛妍的两只脚底已经满是水泡。尽管她严格按照前世徒步的经验,每过一个时辰就停下来晾干袜子,检查双脚,给每一处有痛感的地方贴上胶布,但她却忘记了一件事情:这具身体不是前世那一具,不曾经历过中学的长跑训练,上班后的四处奔忙,皮肤娇嫩到了可耻的地步,无论她怎么小心,可怕的水泡还是一个接一个的冒了出来,虽然她都在发现的第一时间就进行处理,但从第二天开始,她就体会到了小美人鱼公主的痛苦:每一次刚刚开始挪步的时候,双脚就像在刀尖上行走……
这是她进入荒野的第三天,第一天,她只用了三个多时辰就到达了目的地,第二天却用了四个多时辰,现在已是第三天的正午,她已经走了两个半时辰,却离那个标志着今天路途已经完成一半的地方还有老远。
此刻她走的地方是一路上会不时遇到的最可怕的盐碱地上,这种地貌土质如盐土般松软,而且坑坑洼洼没有一寸平地,又长满了一尺多高骆驼刺,在这样的地方行走,要比平常多花一倍的力气。更可怕的是,因为马无法在这样的地上行走,心远会骑马绕道去前面,于是茫茫天地间,只剩下了她一个人。
洛妍在这一刻深刻的认识到:人,绝对是群居动物,即使是一个沉默的陌生伙伴,也远远强过一个人。因为当你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和脚步声,哪怕是这样的光天化日之下,也会有无数可怕的幻觉慢慢升腾起来——这一路上,她不止一次的认为不远处的土丘后面有一头狼,或是背后传来了野兽的脚步声。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每次在经过盐碱地的时候,都能远远看到前面的一个标志,有时是一座小山,有时是一棵枯木,远远的一个小黑点,却标志着希望——在这样的地方,无论多么害怕多么疲惫,除了继续往前走,没有任何别的选择。洛妍不止一次的奇怪自己居然走了出来,然后便慢慢的开始习惯这种孤独与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