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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起来梳洗,当看见镜子里的自己时整个人都不好了。离烟把新的牙刷毛巾送进来,就看见男人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像看着一个陌生人,他摸了摸那光溜溜的脑门,再摸了摸圆滚滚的后脑勺,然后听他爆出一个字:“干!”
记忆中,有个女人说:“给我把他的头发剃干净!太打眼了这么送出去!”
干!将来要是被他知道是谁剃了他的毛,他一定要揍到爹妈都不认识!
离烟指了指他的后脑勺说:“你这里有疤,怎么弄的?当时一定很疼吧?”她小时候贪玩,从树上掉下来摔破了腿也是很疼的,腿上留了疤不好看,所以后来爸妈都不让她爬树了。
男人的手指抚过那条疤痕,已经过去十多年了,这是当年还在码头上当工人时,为了给阿赞报仇,被老工人用啤酒瓶开的瓢。
“这里是哪里?”
“美国啊。”离烟怪怪的看着男人。
“我睡了多久?”
“三天。”离烟边说边打开电脑上的一个窗口。
这是三千港出事后的第三天,在离烟每天都要关注的国内新闻中,毛毛看到了关于三千港走*私案的报道,警*方在海里捞起了一具浮尸,尸体被三千巷盛家认领,镜头中有一秒葬礼的画面,有个美丽的女孩穿黑戴白,跪在墓地上哭肿了眼睛。
“我去给你盛饭!”对于离烟来说,这只是一则非常普通的新闻。
男人梳洗后坐在桌旁,安静的吃着一碗有着明显焦糊味道的浓稠食物,一勺一勺,平静得让离烟都忍不住要自首:“恩,有点糊,这是我第一次做饭,没什么经验,你不爱吃可以不吃的,我们叫外卖怎么样?”
可男人说:“不用。”
☆、第4章米饭
离烟觉得这个男人有了一些变化,他默默吃完一碗煮糊了的粥,对她说:”冒毛,我的名字。”
“哈?”离烟想了想,并不知道这两个字怎么写。她缠上去问,他就拉过她的手。
她的手很小,米分□□白肉嘟嘟的,老人都说这是一双有福气的手,可她自己却更喜欢瘦姑娘的手。离烟下意识地攥成拳头,男人将她的手展开,在上面写道:冒,毛。
他从小不读书,十几岁就跟着兄弟出门闯荡,在码头做过工人,给别人做过小弟,十年,他的兄弟终成人上人,而他,还是跟着他的好兄弟,他们说好的,要永远在一起。
在他的家乡,人们都要尊称他一声“毛爷爷”,毛爷爷在三千港是横着走的。
“毛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