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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的、名为克洛莫的部落是以大型食肉种为主的部落。就算有一些例外,但也是猛犸、驯鹿这样或者体型力量上有优势,或者技术上有优势的种群,兔子什么的……你能想象狼带着兔子一起捕猎吗?
“你们是想吃兔肉了吗?”巴图继续嘲讽,“你们抓了几只兔子回来?50只?100只?不够五十只的话塞牙缝都不够!”
“……我们就带回来四个,四个都已经进化成人形了!不信你们看……哎?他们人呢?”芬迪想要拉人佐证,却忽然发现自己讨论了半天的主角——白和布莱克压根不在。“对了,克拉,我刚刚交给你的四只兔子呢?”
部落厨师克拉双目无神的看过来,慢吞吞道,“……哦,我把他们放到厨房里了。”
“额——你干嘛让人家在厨房吃东西啊,你有给他们胡萝卜吃吗?没有胡萝卜也要有新鲜的嘎吱草啊!”那样美丽的人,可一定要好好招待啊,招待不好跑了怎么办?
克拉搔了搔头发,半晌仰起头,“我把他们放在案板上了。”
“你告诉我他们是兔子啊,我以为是晚餐……”克拉茫然的看向厨房的位置,“……因为过来开会,所以还没来得及剥皮……”
注:克拉,部落厨师,森蚺科蛇种,视力非常差,勉强,常常搞错调料而把晚餐做的心酸不已
芬迪:囧!!!
☆、30
与此同时的厨房里——
“天啊!”白和埃姆为自己看到的情景惊呆了!
好多的堪塔斯幼崽!被关在一个脏兮兮的笼子里←这是白看到的;
就在埃姆隐约意识到他们大概被当做一盘菜端到厨房的时候,来不及阻止、白已经兴致勃勃的蹿到了洞穴的角落,这里被粗糙的栅栏围住,就在他们好奇的往里看的时候,就看到了一群毛绒绒的堪塔斯幼崽。
“路易!路易!你跑到哪里去了?”给宝宝梳理头毛的时候,布莱克发现路易不见了,一开始他没在意,以为他只是去哪里玩了,等到布莱克给宝宝整理好头毛、发现路易还没出现,他这才急了。布莱克满头大汗的扛着孟九昭找了一圈发现没人后也来到了这个角落,看到眼前一群毛绒绒的小身子,他明显愣了愣。
“啾?”一脸脏兮兮的路易从一群毛团中挤了出来,不解的看向布莱克。
布莱克喜极而泣,抱着路易大哭起来。
于是,等到芬迪他们赶到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情景。
“……那只,我以为这是你们路上抓来的鸡,就放进部落的鸡笼了。”克拉慢吞吞的解释着。“虽然还是只崽子,不过挺肥的。”
“这是我的幼崽!不是什么鸡!”布莱克擦了擦眼泪,白对着克拉怒目而视。
克拉视而不见,好吧,他是真的看不见。我们不能要求一个视力0.01的残疾人能够分辨鸡和堪塔斯幼崽不是?毕竟,幼崽的老爸现在都分不清。
梨花带雨的美人更是惹人怜爱,部落里的汉子彻底理解了霍尔斯坦的想法:换成他们,三天的路走六天哪里够?十天妥妥的!
(贴满膏药的霍尔斯坦:t。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