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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自杀是需要很大勇气滴
萧笑被狠狠的撞飞了出去,那一瞬间的飘浮让他觉得自己今生圆满了。塞满了胸腔和意识的痛苦,终于不再满满的压的他透不过气来了。
所以随即而来身体狠狠的撞击地面的时候,喉咙里面忽然被腥甜的液体淹满以及呼吸不过来的时候,他也没有感觉到丝毫的痛苦。
安详的闭上眼睛,他知道,这样就好了,结束了……
自杀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啊!他一直是那么懦弱的一个人,卑微的一个人,压在心里的好强,让他痛苦的活在这个现实的世界。他总是很努力很努力的去做,去完成自己的每一个目标。可是却在每每快要到达的时候,被老天夺走所以的期望……
想死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从因为闲言碎语而离开生活了十八年的小山村;从考上大学,却又因为某些原因,而被人替代;从确定了自己的性向,被好友鄙视,被公司开除……
萧笑一直都觉得自己tmd就是老天爷故意摆的一颗搞笑的棋子。
可是因为他对这个世界的种种留念,就算有时候觉得自己跟孤魂野鬼似地徘徊漂流也舍不得离开。
活着才有希望,活着才能期待明天。
呵呵!不过,这也印证了那个人的话,他md他根本就是懦弱的连自杀都不敢的胆小鬼。
所以,为了证明他其实是男人,他还是有胆的,在那个人离开他之后,他决定拿出自己的仅有的那点勇气,自杀。
在熬了几天夜,将自己最后一篇网文完结。疲惫加意识涣散的时候,又喝了一瓶自己从来不沾的白酒,萧笑飘飘忽忽的走到大街上,在大雨磅礴夜,在车辆密集的公路上结束了他窝囊了三十多年的一生。
只是萧笑没想到,老天爷看他的笑话还没看够。在他以为自己终于解脱的时候,居然被肚子里传来的饥饿感给饿醒了。
靠!老天爷,你还能更坑爹点嘛?他都那样了,你居然还让他活着。
md!难道是自己酒后做的梦?
萧笑闭着眼睛。或许就这样饿死也是不错的选择。
只是——
老天爷不喜欢任何人一个人反抗他,所以——
萧笑没有死,确切的说是他没有勇气饿死自己。肚子里的饥饿感让这位平常待自己的胃跟祖宗似地,又自喻为美食家的人在饥饿中幻想了无数美食之后,终于忍不住坐了起来。
饿死,这种方法太折磨人了。就算死,他也不能选择饿死自己。那样太对不起自己了。不行,他记得冰箱里面还有买来当下酒菜的几个卤菜。自杀,也得吃饱喝足有力气才行是不。纠结了半天,最后决定下次再熬几天夜,然后弄煤气中毒死,在睡梦着死去,肯定比梦里的被车撞死要好看,恩,不过,这房子可惜了。怎么说,这里的房东虽然可恶,但是人家的房子也算是才盖了三四年的新房子啊!
萧笑闭着眼睛继续纠结,随即又被鼻子间闻到的一股焦糊味给刺激的不得不睁开眼睛。
某人跟着鼻子的方向疑惑的睁开眼睛。
天啊!不睁开还好,一睁开,就看到劲爆的场面。
火!大火!
那一瞬间,萧笑忘记了刚刚还在琢磨的自杀问题,也没注意周围房间里不属于现代世界的奇怪装饰,更没注意自己原本一百七十多公分的瘦弱身材,忽然变成了袖珍柯南。
那一刻,他只知道自己要跑,无论如何都要跑。要不然就得被烧死在这里了。
主角没死,老天爷好不容易把这个笑话从死亡中救回来,又怎么会让他轻易的死去呢。那样就太不符合老天爷一贯的作风了。
所以,萧笑非常顺利的从那间着火的屋子里跑了出来。直接钻进了他一眼看见的一大团绿色的叶子中间。
他知道绿色的植物火是烧不了的。但是在最外面还不安全,所以他要钻到最里面去。在钻的过程中,他发现这原来是一团搅和在一起,没人打理的葡萄藤,里面居然还有不少已经成熟的葡萄。
老天保佑,他可以自杀,但是千万别往他被大火烧死啊!
某人在葡萄藤里钻了片刻,在耳边的吵闹声和大火哄哄燃烧的声音越来越远了,才终于安静下来。随手扯了一串紫色的葡萄就往嘴里送。没办法,本来就饿的要死,这又经过了这么长时间的运动,他现在已经饿的前胸贴后背了。
这应该是一团野葡萄,因为葡萄的颗粒不是很大,差不多跟平常吃的水晶提子的大小差不多。
某位仁兄一边吃一边结论,直到他的肚子终于感觉到有点撑了,才猛然意识到某个问题。
这怎么才吃了一串葡萄就感觉胃要撑破了似地?
挺身摸摸自己的胃。
似乎,好像……
历史性的一刻到来。因为俺们的主人翁终于意识到某个问题了。
所以,他看到了自己的手,看到了自己的脚,看到了自己身上的衣服。
“这谁啊?”
“……”没人回答。也不可能回答。能回答他的只有不远处传来的杂乱的喊叫声,以及房子被在大火烘烤之后的倒塌声。
但是刚刚那yòu • chǐ的声音……
“我,我怎么变小了……”yòu • chǐ的声音再次响起,某人难以置信的自言自语,看这五短的身材,最多只有四五岁吧?胖乎乎的小胳膊小腿真真切切的告诉他,他现在变成了一个孩子了。
嘿!那意思就是自己自杀成功了?!
“呵呵!”萧笑傻笑两声之后,收敛了笑容。心里闪过一丝疼痛。
作为一名跟进新时代的网络作家,怎么不可能不知道穿越这种事呢。并且,他最早开始写文就是从穿越文开始的。当时为了创造出一位十项全能的主人翁,他可是查阅了好多资料。了解了上至天文,下至贫穷老百姓的吃食等问题。也幸好,这家伙从小在乡下长大,老家又靠近山里,当年捡到他的老太太,为了生活,几乎是天天上山下河的弄吃食。因此,在他六岁以前,他几乎认识了山上,河里所有能吃的东西。更因此为自己的处女作添了一笔红彩。从此踏上了写作之路。
不过,看着孩子身上的穿着,这孩子估计非富即贵。所以上山下河这种寻找吃的事情应该轮不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