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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的一所与英国联合办学的子弟学校,原本,只接收当地的白人孩子。首领说:“雏,你得去上学。”她服从命令,却并不乐意,上课打瞌睡。
周末,她坐半小时的轮渡,回到本营。首领把她叫到书房。
他在练字。
毛笔字,挥毫泼墨。
雏已经知道,隔着山,隔着水,对面的国家……首领喝他们的茶,写他们的字。”“为什么在学校不好好念书?”他说话,将她飞远的思绪拉回。
“念书,没有用。”她回答。
首领对她好,她已经开始骄纵,却不自知。3
“过来。”
首领说。
她过去。首领坐在木椅上,她站在他身旁,他摩挲她发顶,眼睛与她平视。
“念书很有用。”“……”“你要学会外国话。中文,英文,法文。学会,学好,还要说得地道。”
她不明白。于是他换个方式,循循善诱:“知道炸弹吗?知道雷吗?”她点头。
“喜欢吗?”
她点点头,想到阿爸被炸得粉身碎骨的样子,又摇头。“数学,物理,化学,你要学,要掌握。学好了,你做的雷,炸死敌人。学不好,死的就是自己。”她的眼神说她已经明白了。于是,他把手从她细软的发顶拿下来。
“好了,出去吧。以后上课,别再打瞌睡。”
她愣住,抬头看站起来的男人。
高大的男人。
她一直觉得他是不一样的。不一样……不粗鄙,有学识,白脸孔,白牙齿,眼睛像深潭的水,安静澄澈。
在他之前,她所见的男人,都是镇上的。那些人的眼里,泛出的都是血光。他们简单却粗鄙,和阿妈抢配发的粮食和精盐。
他,不一样,不一样。
而且,你看,他多厉害,他竟然知道她在打瞌睡。
她不怀疑,男人有一双随处可在的眼睛,观察她,纠她的错,神一样地存在着。
不需要美丽
雏喜欢枪,喜欢精确制导的炸弹。掌握在手里,是满满的安全感。
可是,她为自己的喜好而受尽皮肉之苦。
这一次,她随长辈出任务。
杀一个人。
那一个人,曾经是朋友,首领都尊称他一声:拉玛将军。
可现在,不除掉,不行。拉玛将军与北方武装私自交易,以高纯度毒品换走大量先进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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