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唇枪舌剑
听到这句话,我竟然不怒反笑了。
就和我想的一样,这样都被逮到现行拖进局子的案件,铁定是翻不了身说是无罪的。
他所要反驳的点,也就只有这一个。如果能混淆概念,将故意shā • rén罪改为故意伤害罪,那他就算是取得了巨大成功。
辩护律师先是说没有shā • rén动机,又扯到什么没有shā • rén事实,再扯到构不成故意shā • rén罪。
“按照我国刑法第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而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按照医院检查,自诉人未受到重伤,结合实情,我建议按照前者处理!”
他的话音落下,现场已经是哗然一片。
我长长吐出一口气,看向这个为了钱财不顾道德法律的人,心中也是有了恨意。
简短的一番话,就想将故意shā • rén罪拉到故意伤害罪,而且还想要以轻伤论处,中间的差别实在太大了!
棘手啊,特么的。
哪怕是个实习律师,也是有专业性的,我一个临时抱佛脚的法盲,压力太大了。